1.回收站
涉及到一个回收规则的问题。具体来说,没有利用价值的,利用价值为负增长的,直接删除。起到阻碍作用的,有悖于常规理念或已证实原理的,进一步分析并标记,出示有益成分百分比,根据系统抗性的不同,选择性删除。
错误或疑似回收单位,进行最后一次鉴别,最终结果以鉴别结果为准。
终极甄别工具只在回收站内使用。
回收站数量,单个系统不超过2个。多系统或超大数据库可设置10个。
回收站只提供删除,反删除工作。
经过确定的回收系统,不可随意更改。
站内规则:各种删除工具根据职能不同具有相应的删除权限,与自身功能正相关。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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