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资质标准修订的背景
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是从1984年起开始实行的, 30年来建筑市场不断地发展,施工队伍不断地壮大, 资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资质管理文件也不断修订。
资质管理文件应由《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三个文件组成,前两个文件及特级标准已于2007年颁发,而一至三级标准仍为2001年制定的旧标准,资质管理文件急需修改配套。
建筑业资质管理制度是政府调控市场,引导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资质标准在市场调控的导向作用,提升市场对资源配置的调整作用,引导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是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现行的资质标准是2001年颁发的,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0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已不适应建筑市场形势的需求,需对资质标准尽快修订完善。
第二节 新旧资质对比
一、新旧资质对比
取消9项专业承包资质 |
并入或合并18项专业承包资质 |
变更名称5项专业承包资质 |
土石方工程 |
高耸构筑物工程 |
预拌商品混凝土 |
混凝土预制构件 |
建筑防水工程 |
园林古建筑工程 |
电梯安装工程 |
防腐保温工程 |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金属门窗工程 |
建筑智能化工程 |
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 |
预应力工程 |
电子工程 |
送变电工程等 |
水上交通管制工程 |
电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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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损检测工程 |
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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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 |
通航设备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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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预制构件 |
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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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预制构件 |
堤防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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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预制构件 |
水工大坝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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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预制构件 |
水工隧洞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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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预制构件 |
火电设备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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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预制构件 |
炉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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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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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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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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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 |
二、房建施工总承包一级、二级资质新旧标准详细对比
房建一级企业主要人员
新标准 |
旧标准 |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验或具有高级职称 |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或结构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
2.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 |
3.建筑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
3.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 |
4.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
4.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
5.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
5.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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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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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
房建一级企业主要业绩
新标准 |
旧标准 |
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且工程项目经理均由本企业注册的建造师担任 |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1.地上25层以上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
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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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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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房建二级企业主要人员
新标准 |
旧标准 |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
1.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或结构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 |
3.建筑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
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
4.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
4.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 |
5.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
5.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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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
房建二级企业主要业绩
新标准 |
旧标准 |
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且工程项目经理均由本企业注册的建造师担任 |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1.地上12层以上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
1.地上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
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跨度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0-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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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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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市政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新旧标准详细对比
市政一级企业主要人员
新标准 |
旧标准 |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 |
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
2.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 |
3.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有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专业齐全,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
3.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 |
4.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
4.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
5.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
5.企业具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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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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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
市政一级企业主要业绩
新标准 |
旧标准 |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4项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项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且工程项目经理均由本企业注册的建造师担任 |
近5年承担过4项中的2项以上的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1.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
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3座以上 |
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
3.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
3.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
4.修建8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日处理10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项;或修建20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
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
5.修建5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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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累计修建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包括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3公里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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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完成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项以上(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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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
新旧资质对比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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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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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
对于大家一直关注是否取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根据此通知可以推断是不会取消的,而且根据两次通知间隔时间推断,在未来很长时间内建造师制度不会有明显变化,需求仍会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而继续增加,大家可安心备考,早日通过考试。
各专业细化分析新标准颁布后,各专业需求数量分析(仅就总承包资质分析)
专业 |
情况 |
原因 |
公路 |
人数较多的专业,但需求量没有变化的 |
公路新旧资质都要求15个本专业一建,众多资质中,旧标准**路资质要求本专业。新标准对一建专业要求不变,数量要求不变,需求量就没有什么变化了 |
机电 |
需求量增加较多的专业 |
新标准中多个专业要求有机电一建,需求量自然增加 |
市政 |
需求量增加较多的专业 |
市政专业一建数量比公路略少,但市政企业远多于公路企业,并且近几年资质审批中,公路资质审批数量也远少于市政资质,东部省份一年能过10多个市政资质,也就过一两个公路资质。市政资质原来不要求本专业一建,现在要求了,市政企业数量众多,要全部换成本专业,需求数量也就增加了 |
水利 |
需求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多的 |
水利一级原来就要求本专业一建15个,新标准没变化;水利二级资质要求6个一建,但水利二级资质的企业不如市政多,水利一建需求数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增幅那么大 |
建筑 |
需求数量可能减少的专业 |
原标准除了公路、水利资质,其他的资质都不要求本专业一建,好多企业资质本专业一建也就占三分之一,因建筑一建人数众多,价格适中,都用建筑专业一建来补充数量。现在要求本专业一建了,不能用其他专业替换了,人数众多的建筑一建需求数量会减少,至少不会增加,虽然房建企业众多,但经不住建筑一建人多 |
其他 |
需求量变化不大 |
铁路、港航、民航、矿业、通信,这些专业不管是有资质的企业,还有一建持证人员,都是小众的,需求数量可能略有增加,但本身有资质的企业少,需求量变化波动不会很大 |
总体而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基本响应了完善建筑市场法规建设、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方式、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简政放权简化资质标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国家宏观政策的要求,体现了建筑市场深化改革的趋势和方向。建设工程各参与方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相关配套规定,如正在修订中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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