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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与20到底差多少?

70与20到底差多少?

作者: 浩民养老 | 来源:发表于2020-09-03 21:47 被阅读0次

    北京林萃路一条110KV高压线距离小区达到70米,曾因为政协林崇德委员一个报告而改变线路,林崇德委员写了一份提案:“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高压线规划也应以人为本,危及数千户居民健康的事情是应该尽量杜绝的。”因此那条110KV的高压线入了地!而现在同样一条在建的50万伏高压输电线将从我们头顶经过,高压线电力走廊将把我们的生活区进行全覆盖,我们生活在高压线20米覆盖范围内却被告知高压线对我们是安全的?相距50万伏高压线20米比相距110KV高压线70米还要安全?难道我们真的只能被忽悠?为此我们对高压线路的架设向市长信箱进行了投诉,然而市长信箱回复中供电公司相关处理人员采取的是敷衍了事的工作态度进行简单回复处理,坐在办公室不到现场解决问题,具体回复截图如下:

    这些回复均为供电公司王姓工作人员所作,中间有一个电话回访,当要求作出具体解决方案时就推委给政府,让找政府解决,那我真不知市长信箱找一个不能解决问题的人来做什么?

    望城长沙50万伏超高压线路双回线路电磁场覆盖居民区将严重影响我们周边人居环境,多次向上投诉却反应无果,无人下来正式协调沟通,收到的都是虚假回复,避重就轻,都是忽忧,没有一个是来真正解决问题的,多次市长信箱的回复都是令人诧异和气愤。为了反映民意、倾听民意、解决群众困难,才开设的市长信箱。缘何市长信箱竟将群众来信随意忽忧作虚假回复?群众的事本没有所谓的大小,既然开通了市长信箱,便应该为群众处理,积极回应群众的质疑声,虚心接受群众的建议。市长信箱中那些不顾事实的虚假回复反映了有关部门漠视民意的工作作风。如此不负责任的回复出现在市长信箱上,已经严重损害了市长信箱的形象,也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

    附近居民对于50万伏高压线路建设施工单位相关人员上报的公众意见表有很多的质疑声音出现,因为高压线走廊下方沿线周边居民均没有见到有建设单位组织人员对输电线路沿线下方的部分居民进行走访,我们也没有见到建设单位下发的公众意见表,而建设单位在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的报告中提到“收到公众意见表共63份”,这个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吗?

    高压线路设计之初测量的相关数据具有欺瞒性,并且测绘时也只是考量了房屋的距离,却没有考量居民的生产生活区域,经网上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两次公开表格中的距离我们的生活区域距离不同,第一次显示距离为20-50米,第二次显示距离为40米,最终施工建设离我们的生活区域实际距离不到5米。我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区域基本都在线下20米范围之内,屡次反应均没有相关部门派人来现场协调处理。

    实际上从一开始施工项目部门与地方协调部门就剥夺了我们的知情权,从始至终我们就不知道此高压线会从我们头顶经过,也不知道这种超高压线路对我们有多大的辐射,也没有建设施工单位及政府相关人员来告知,养老院内生活着三四十位老人还有工作人员。我们不知道此电力线路是否贴近我们房屋,所谓的安全距离是否在电力走廊之外,相关土地权利人利益是否受到损害,是否受到电场辐射等。长沙县浩民养老院房屋上空新建的这个超高压电力线路对院内老人产生电磁辐射及环境影响,此处位置的跨越线路是以损害我们养老院所有老人的健康为代价,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活质量环境,高压电的长期电磁场暴露的电磁幅射是诱导癌症的重要因素,此条高压线对我们的健康形成长期潜在的危害。同时我们不知此线路是否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2014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电磁辐射安全限度标准为:电场强度小于40V/M,磁感应强度<0.12μT.《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送电线路走廊两侧30米带状区域、变电所址为中心的半径500m范围区域”需进行工频电场和磁场的环境评价,希望能看到相关单位做出的相应检测。我们真心希望相关部门能设身处地为我们老百姓的身体健康考虑!不要把别人的生命不当一回事,线路设计者和测量者要多多为我们农民伯伯的健康考虑!

    另一方面并行双回路两侧居民房屋相距在70-80米左右,50万伏超高压线为双回路两线中心距40米左右,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两侧走廊每边线向外延伸距离20米,两路高压线就形成超过100米的电力走廊,将两侧的居民生活区基本覆盖其内,而我们却要在这个安全距离之内生产生活!然而施工方却说跟据设计边线对我们没影响,说线路设计不会碰房子只是与两侧民房擦肩而过!然而跟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50万伏高压线路在建设完成后,安全保护距离为边线延伸20米!另外《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50293-2014》规定500KV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60-75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版)》长政发【2018】12号:建筑物与电力线路间的退让距离500KV以上为20米。这些条例都明确了一个至少20米的安全距离,也就是说随着电力线路的建成,原本属于我们生产生活的地盘将在这一刻之后不再由我们自己作主!这不只是侵犯了你的相邻权,而且剥夺了你的使用权,强制性的让你丧失了作主的权利!没有任何道理可讲!同时你却并没有因为丧失这处地盘的某些使用权而获得另行另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这块地空置,这样以来原本属于我们所正常使用的土地都将变成电力部门使用的土地了?如果像王姓工作人员所说我们处在安全距离之外,那我们在此做我们想做的事应不能受到限制!否则你得确认处于电力走廊宽度60-75米和电力保护区之内的土地及建筑如何处理?土地等着荒芜,房屋等着倒塌!

    总之我们真心希望有关部门能从我们老百姓的角度想一想,不要把一个利民工程变成一个扰民工程,架空线路入地一直是打造建设人居环境的一个方向,希望上级相关部门能综合考量,制定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这是我们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心声!也是我们长沙县浩民养老院全体老人的呼唤!为什么北京林萃路一条110KV高压线距离小区达到70米,能因为政协林崇德委员一个报告而改变线路,林崇德委员写的提案:“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高压线规划也应以人为本,危及数千户居民健康的事情是应该尽量杜绝的。”而我们生活在高压线20米覆盖范围内却为何得不到重视?我们的健康不应该被重视?却只能被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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