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到一句话:“谁承担后果,决策权就该属于谁。”
经济上有类似的一句话,最近挺热门的,叫:“谁的损失大,就是谁的错”。在法律上,也有类似的原则,叫:“谁主张,谁举证”。
换句话说,如果你不承担后果,就不应该做出决策。对成年人来说,这些话没什么毛病。但运用到家庭教育,你会说法律规定,孩子未成年的时候,就是要监护人负责啊。那麻烦再仔细看看,法律规定了监护人要负责的是哪些阶段哪些情形。下面我们讲的是8-18岁的孩子。
我们发现,实际生活中并不是这样的,绝大多数孩子从小就被剥夺了决策的权力。小时候的吃喝拉撒,稍大一点要学哪些兴趣班,再大一点到上什么样的学校、交什么样的朋友、考什么证,甚至出社会以后选择什么样的工作,基本上被“监护人”包办了。临到老了,却怪孩子这不行那不行。
这个事情其实不难解决。就是把事情分类——哪些事情是个人承担后果的,就应该把决策权给谁;哪些事情是要全家承担后果的,就应该全家商量着办。
简单分析其中的逻辑:
作为家长,你从小就被剥夺了决策的权力,然后长大以后把决策权交给了领导、朋友、家人、甚至是谣言,就是自己不做决策,就是怕承担后果啊。当事情发生变故的时候,你可以说这是谁谁谁的错,总之不是我的错。
现在报应来了,你把应该孩子自己做决策的事情“帮”他完成,那孩子的锻炼就少,慢慢长大后也不会决策,于是又推给其他人,最后一代一代往下传……
醒醒吧!你为孩子做的每个决定,可能都是大大小小的坑。有些坑小,孩子很容易走过,有些则深不见底,一掉进去想出来就难了。
所以大人最多可以分享自己的经验教训经历,告诉孩子这个决策背后要付出的代价,或者如何更好实现目标,但始终记住,当你替孩子做决策的时候,麻烦认真跟孩子讨论一下,哪些是他要自己承担的责任,哪些是全家人可能要一起背的锅,你才能知道,决策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又该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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