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一个从事家居行业的朋友聊天,聊到某家居社区App,朋友好奇地问,“这款App没有商城,靠什么赚钱?”。对于互联网从业者来说,这是老生长谈的问题之一,也是很多刚入门互联网行业的小白首先需要思考的业务。那么,接下来就谈谈:互联网产品的收入模式以及区别。
每个互联网产品都需要有其收入模式来支撑业务发展,无论是王者荣耀,还是抖音快手,看似复杂多样的收入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
四种典型的收入类型
(1)广告收入
第一种,也是大众普遍认知中的“流量收入”。平台提供广告位所获取的收入,在具有足够规模的用户情况下,哪怕用户只是进行简单的浏览、阅读、点击,就可以实现流量的变现。比如信息流广告、开屏广告等等。
常见的广告收入模式
(2)佣金收入
第二种,佣金收入是指平台收取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手续费的一种变现模式,俗称“抽成”。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滴滴、饿了么等平台。
(3)产供销收入
第三种,产供销收入是指产品的生产、供应和销售均由统一企业完成,产品销售所产生的收入就是产供销收入。多见于自己整合供应链的电商平台,通过自产自销赚取差价获利,例如网易严选等。
(4)增值服务收入
第四种,增值服务收入是指在产品核心服务基础之上提供的更高层次的服务,例如视频网站的会员等等。
四种收入类型的区别
(1)流量收入区别于其他收入的关键点在于,是否切入交易环节。流量收入是在平台具备一定规模的前提下,浏览、点击等行为即可产生收入,无需进行支付行为;
(2)流量收入、佣金收入区别于产供销收入的点,在于是否成本交易物成本,产供销平台需要承担交易物成本,而前两者不必,以此可以作为判断依据;
(3)产供销收入区别于增值服务,这两个可能是最容易混淆的概念,区分的关键点在于产品的边际成本。对于产供销平台,服务的用户越多,所需承担的交易物成本越高,边际成本也就越高。相反增值服务,例如视频网站会员服务,几乎不需要承担边际成本。
由此可见,互联网产品既存在单一的收入模式,也有多种收入模式兼具。例如天猫,既有广告收入,也有增值服务收入和产品销收入。反之,没有商业模式的产品如同空中楼阁,是注定走不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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