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翻车,在今天的娱乐圈,已经不是什么新闻。
最新的案例是马伊琍代言的“茶芝兰”品牌涉嫌诈骗,涉案金额达7个亿。
在“虚假宣传、套路加盟”的诈骗被官方曝光后,马伊琍不得不出来道歉了。
其工作室在声明中写道:
近日,我方工作人员接到上海经侦总队通知,告知我方演员马伊琍女士代言品牌因涉及违法犯罪,正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我方于第一时间向该品牌提出解约通知,并积极配合经侦工作,提供线索及信息。
而她本人也亲自发文道歉:
“非常抱歉,作为该品牌之前的代言人,我再次向各位加盟商受害者道歉。目前我们正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我与工作人员也更要自省自纠,在今后相关工作中必须更为严谨,合作前细致核查,合作中积极监督。”
这似乎是近年来明星代言翻车的道歉通用模板:十分抱歉;已经解约;以后注意核查。
“十分抱歉”代表态度,展现出马伊琍对被骗网友的同情;同时表示会尽力配合官方调查,也让消费者存有侥幸心理。
“已经解约”则是及时止损,撇清关系,后续问题与我老马无关,把自己摘干净了。
“以后注意”则是为了挽回形象,表示今后赚钱将严格审查,增加自身公信力,但还是会与其他品牌合作。
网友们对于马伊琍这个“诚恳”的道歉并不买账,官方也下场对此恶劣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央视和人民日报对明星代言翻车后的道歉毫不客气地提出批评:
明星代言须守住底线,不能成了诈骗“帮凶”;对那些不爱惜自己羽毛,不惜以恶劣社会影响为代价谋取利益的明星,社会不能一忍再忍,应探索出台措施追究其连带责任,让其“凉凉”!
随后,新华社再次发表题为《明星代言翻了车就道歉解约,然后呢?》的评论员文章。
文章直接点名了马伊琍、汪涵等明星代言翻车事件,调侃他们:代言时冲在前头,出事后躲在最后。
文章也明确指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不仅有违社会公德,更涉嫌触犯相关法律。
一句话,“一句道歉”难以承载被频频辜负的信任,应该追究其代言“翻车”后果的责任。
那么为什么官方说,不能纵容明星不承担责任的后果呢?
概因为明星背后大多数有一个团队,合作前对代言品牌背景,工商处罚相关信息,涉诉情况等进行调查难度并不大。
而明星在代言翻车后,以“不清楚”“不了解”来推脱逃避责任,不清楚来逃避责任,显然说不过去。
以马伊琍为例。
她自去年10月开始与“茶芝兰”合作,不久便有媒体曝光了该品牌雇人排队充场,制造生意好假象,吸引加盟商的现象。
更让人气愤的是,早在今年2月开始,“茶芝兰”便因故意制造续交交易,陆续被官方罚了100多万。
当时的骗术就已经露出马脚,而马伊琍作为代言明星,对此却安之若素,依然安心地拿钱办事,致使被骗的网友们也越来越多。
而等到“接到官方通知”时,才出来发个道歉声明,撇个干净利落。也怪不得网友质疑:“一个道歉就够了么?”
正是她的明星效应,才促使了众多粉丝和消费者入坑。
有采访数据显示,一大部分受害者是奔着马伊琍的名气去的,觉得既然是马伊琍代言的,所以就放心的加盟店铺。
但现实是,即便马伊琍在事后道了歉,她该赚的钱已经入了口袋。
而不少受害者半辈子的积蓄,却在短短时间内被卷走得连渣渣都不剩。
况且明星有没有“尽自己的力量”,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妥善解决”?也不得而知了。
但很显然,若能“妥善解决”得好,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受害者在网上持续地控诉了。
更多的网友认为明星须对自己的代言真实性负责,新华社文章最后,专家也提出了两条建议:
一是要求明星举证证明自己履行了注意义务。
二是利用行业协会、行业规范和市场本身发挥作用,倒逼明星更加审慎地对待自己的代言行为。
一句话,明星代言产品,不能只收钱,应该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出了事,也不能以一则“标准”的道歉了事,应该追究其责任。你们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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