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我因为业务上的事情,去找某国有企业的财务处长。
第一次,是我自己去的,处长很热情地让座泡茶,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跟我说:“真的很抱歉,你的事情,不符合公司规定,办不了。”
第二次,我是和处长的一个高中同学一起去的,处长照例很热情地又是让座又是泡茶,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跟我说:“真的很抱歉,你的事情,不符合公司规定,办不了。”
第三次,我想办法找了处长的堂弟,他叔叔的儿子,我们一起去的,其过程与结果和前两次基本一致,就不赘述了。
最后一次,我总结经验,吸收教训,通过多种途径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找到了那家国有企业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的老婆的闺蜜。无巧不成书的是,副总老婆的闺蜜和我老婆竟然是同事。然后,由我老婆做东,请副总老婆和她闺蜜吃了一顿日式料理。
接下来的事情,不用我说,估计你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几天以后,处长主动地联系了我,说上面有了新的规定,你的事情能办了,让我去一趟。
当天我就把事情给办好了,一路绿灯,办得非常顺利。临走时,处长对我说,以后有什么事情,不用找副总,直接找他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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