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坐在电脑前,心里面其实有点对写这篇文章有点对抗,作为一名心理咨询界的老司机,总觉得写这个文有点不厚道。毕竟我心本善良,不想被人指指点点的,说自己侵了权还耍赖。
之所以我还是想写出来,是因为这篇文章也许能给其他同样被快版权投诉声称要维权的一些同行们或者其他公司给提个醒。免得不知其所以然的“被维了权”,付了所谓的“侵权费”,也不知道到底是给谁的、也不知道是什么费用。也希望原作者看见的话,我也想给他道个歉,真心觉得文章好,想给更多人看见。
事情从头讲起。
7月24日,当天我在苏州红十字会旗下的自杀危机干预热线下班后,一直在医院带领团体(心理咨询的一种),一直忙到傍晚才回。下班后习惯性的拿出手机看了下,手机显示下午15:01分和15:02分有两个来自浙江杭州的电话,因我工作期间设置了静音没有听见。一直到19:38分,我在等地铁的空挡时间回了过去。对方听声音是一名中年女性,说话很客气。她表示不知道我是哪家公司,我自报家门后,她回答说,她是杭州快版权公司,蜗窝心理公众号转载的文章中有两篇属于侵权,并告知我她明天一早会发邮件,通告我的侵权行为和赔偿等相关事宜。
自此,我并没有丝毫的怀疑,我的内心也充满了忐忑,不知道需要赔偿多少钱。我苦心经营工作室和公众号快四年,因是私人工作室,里里外外也都是我一人。开始时我是定期写原创文章,后来事务有点繁忙,就开始慢慢的转载些文章,期间可能有在网站上看到比较好的合适的文章会转载,但一般我都会转载作者同意转的文章,甚至也给作者留言请求转载而成为好友。实在没有办法找到作者的,也会标注出处网站和作者署名。这个素质我有,我也知道我一贯的保持着。但这通电话,还是让我不安了。因为对版权法的不通,也因为我绝不想成为一个不守法的公民。更因为我也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破法律的界限。还有不确定的惩罚。
一夜没有睡好。
7月25日一早,我打开邮箱查看,赫然两篇通知函,见下图


两篇通知函中,介绍该公司的服务内容,并表示拥有强大的专业律师团队,还强调不能删除转载文章,然后就是蜗窝工作室要补付稿酬500元一篇。
我心里有一种预感,或者说是一种判断,总觉得在侵权的事情上可大可小,赔付这个500元总觉得不太正常,心里也像是吃了只苍蝇一般的恶心。然后我登录了该公司提供的网站地址,进去看了一圈,发现的确作者的文章在该公司网站上出售,每篇一律49元。还有一些图片也有售价,基本是299的价格。我还去查阅了一下该公司在企查查上的资料,好像也没有什么破绽。
我当时已经准备好付钱了,我想为自己的不懂法买一次单,也就没有下次了。
但在付钱之前,我还有一些疑问,要问问该公司,希望对方提供答案,毕竟通知函中没有提到我触犯的版权法是第几章第几条。我的一颗不安的良民心,最害怕的事情就是触犯法律了。
当天下午我回邮件给该公司。截屏如下:


这个是我后附的在文章刊登的原网站的截屏
而我的公众号的截图是这样的:

这个是文章开头

文章收尾
要特别说明的是,我的公众号是订阅号,不直接在公众号服务,也不在公众号收取费用,也没有打赏一事。我的初衷在于,公众号是一个分享的平台,让爱好心理学的朋友了解心理学。
很快,对方回邮件给我了:

邮件指明了授权书的入口,也似乎解答了我关于付费的疑问。但是我又执拗了,我看到邮件中提到的“正常稿费”我就又不理解了,正常稿费该公司后台有标明的,是49元啊。我知道还有一些费用是服务费用,是该公司的运作费用,但是法律上也说需要当事人协商约定啊,但对方所说的是该公司和签约作者的约定,我好像没有得到协商的权力,等等付钱,我要再问问。

我在当天晚上21点多的时候,回了上面的邮件过去,以打消我的疑虑。也准备好付钱给对方了。
没想到对方公司非常敬业,晚上22:45的时候我接到邮件回复了:

我看完后更加懵了,这个费用到底是稿费?还是侵权罚款?还是该公司的服务费用?怎么说,我出去上哪消费,都有个发票是不?对方还强硬的不接受讨价还价,我立马有一种在菜场买菜的感觉,买菜吗,你见哪个菜农提供发票的是不?我的灵敏的第六感又不合时宜的冒出来了。
第二天,我查阅了该作者的来路,男性,也是一名心理咨询师,当然同行要留三分情面,就不报原名了。我查百度,只有在525心理网上出现过他的原名,可以查阅到的文章写得不少,也被转载不少,可见文章质量还是很好的,但好像没有其他关于他的任何信息。
然后我再次进入该公司网站查看作者的亲笔授权书,我看了几遍总算是看明白了。我转的两篇文章,是产自2013年和2014年的,作者在2015年3月,将自己的几百篇文章的版权打包转让给“锋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同年10月,“锋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将这些版权又转让给该公司。


看完这些资料,我是一名专业心理咨询师,但是我是研究法律的外行,我当时就想是不是要咨询下我的律师朋友?材料已经很多了,我的脑子平时用来处理人的情感情绪那些没有规则条理是绰绰有余,遇到要严丝合缝的场合,有点不太够用。
但是我还是坚持了一下,我在百度上查了一下该公司,相关的文章也比较多。很多公司遇到和我一样的问题,没有什么好办法解决。有的公司觉得费用不多,不管自己是不是侵权,付费买个安宁。有的公司和我一样度版权法不通,怀疑自己是侵权了,但是没有立即付费,一周后收到法院传票,还是杭州的,一样要出庭赔付。但是,好像没有一家公司,确认了自己的侵权行为。我想,也是啊,谁会当大街讲自己侵权呢?我当时留了联系方式,希望能和其他公司一起探讨怎么解决更好些。其实看官们可能会问,几百块伤不了皮毛,你给他不就完了,你不就是小气吗?事实上,我不愿意给钱是一,二是我给了钱,到底犯法了没有我也不知道啊?三呢实在是我总是不能接受自己是个违法的人。
我就再次登录了企查查(此处并非安利,是真的很好用)这次,我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

资料显示,该公司原是一家IT公司,在2015年11月开始增加版权维权业务的。我一想不对啊,我看到的作者以及后来转让的亲笔签名授权是在同年的10月份!也就是说,在增加业务之前授权书已经签署了,也就是说,作者签署的该授权书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该公司的维权业务与该作者之间的合作,在没有作者补签亲笔授权书以前,都是是非法的!!也就是说,该公司根本无权问我公众号以及类似的公众号索要任何费用!!!
事情到此,就差不多接近尾声了。我还是礼节性的回了一封邮件,将我的发现发给对方公司。

到今天晚间整整7天了,没有再收到该公司的回复,也没有再接到该公司在第一封邮件通知函中所提到的律师函及法院传票。也没有电话联系。我时常在想,出于我一名心理咨询师的身份,我是不是应该再给那位电话联系我的中年女士回个电话,问问她对法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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