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看过花希的一句话是这么说的:
你不是好人,我也绝非善类。天成的是佳偶,我们这种怨侣,用不着天意,你敢做多久混蛋我就续多少板砖,打完收工我给你煮面。
我的好朋友麦子就在她二字开头的第一年结束了她长达20年的单身生涯。麦子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自己想成为什么样的人,知道自己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她对自己的未来有所规划,她走的每一步都按照她的规划有条不紊的进行着。直到那天遇到她现在的爷们儿冬瓜。
她和冬瓜的相遇是在一个撸串儿的局上,也许是冬瓜操着一口让人舒服的北京话,也许是那天麦子的头发有一种好闻的味道,又或许是谁的嘴角恰到好处的扬到了一个足矣迷人的弧度,冬瓜借着酒劲儿对麦子说今天天色这么好,不如你就做我媳妇儿吧。麦子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她说这或许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
在我惊讶于麦子的举动之时,麦子告诉我她和冬瓜已经买了机场最近一班的机票,开启他们说走就走的旅行。
祝他们幸福。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如临宿敌,揣测着他对自己的心思,每一句话都要谨小慎微的回复,生怕多说了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就在这场博弈中处于弱势。发的每一条状态都要仔细揣测是何用意,偷偷的调查他身边的每一个“假想敌”,研究他的星座血型交往过的对象,稍有差错就要进一步而退十步。
简单点 相处的方式简单点
我们不需要互相比较
不需要相爱相杀
不需要束缚住对方
不需要玩弄心计
不需要怀疑彼此
我喜欢你 不是因为你比爱因斯坦聪明
我喜欢你 也不是因为你长得比彦祖帅
我喜欢你 更不是因为你比思聪有钱
我喜欢你 因为你就是你
你身上的味道很好闻
你的声音很好听
你此刻的给我的感觉就是最美妙的
喜欢就去追啊,留着等到发霉嘛
做不了好人,也做不来坏人,只想做你的心上人。
你看你,在街角吃着美味的烧烤,忘记擦掉嘴角的酱汁。我看你,一串接着一串往嘴里塞,你的模样和你的头发,我都爱。今天天气那么好,不如我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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