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今天打算凉拌猪头肉,但是上面有些猪毛,于是拔毛的任务落在了我的身上。
小时候,凡是猪肉上面的猪毛,我都乐意跟在妈妈屁股后面“帮忙”。这算是属于我们娘俩的恬静时光。
好想就待在图书馆里拿上毛夹,再端一碗冷水。场面好熟悉,外婆,奶奶,姨妈,姑妈她们都喜欢把肉先焯水,不论炒肥锅还是蒸扣肉。但是皮上面是不能留猪毛的,下锅会爆油。
猪头肉上毛多且细,尤其是眼皮周围,其实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因为现在的“屠夫”哪有“手工”宰猪的功夫,据说猪们的“毛发”都是用机器搞定的,还会用火给把没有弄掉的毛烧掉,一眼看过去,都是猪皮的颜色,哪有猪的毛色。但是,用指头一摸,扎手的地方一定就有折断深埋在肉皮里的猪毛,毛囊很长。小时候,只要拔出来一根,便会很自豪地炫耀一下,外婆会提醒我把毛夹埋在水里洗一下,这样毛夹便又干净了。
车窗外其实,已经很久没有用毛夹了,因为猪头肉都是“肥肉”,家里的人不怎么喜欢吃肥肉,确切地说,家里人吃肉一点都不厉害,通常一盘菜里面最后剩的都是肉!夏天,凉菜是首选,所以今天婆婆选择拌菜,就像卤肉摊卖的那样,拌一些喜欢吃的菜在里面。
毛夹还比较新,我用拇指和食指紧紧捏着它,一刻不停地拔毛,等我弄好,把夹子一放,糟了,拇指不敢动了,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不中用了?
期待今年秋天的银杏那天,看《我与艾青》,时间久了一点,脖子生硬,不敢往后仰,试了许多次往后的动作,一次比一次往后,许久之后才恢复,少了那种痛感。
之前,一个不小心,碰了一下,小腿胫骨上的淤青用了许久许久的时间才彻底散去。
回想小时候,漫山遍野乱跑,今天磕着,明天摔着,哪会管,哪会喊,第二天照常上学照常满山跑遍。
我想,这是真的开始老化了呢!
今年没有去赏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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