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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噬嗑 火雷噬嗑 离上震下

21、噬嗑 火雷噬嗑 离上震下

作者: 就是那家伙 | 来源:发表于2019-06-24 23:28 被阅读0次

    喉中有物之象 夫妻怨怒之意

    编码:101001(饥人遇食,中平卦)

    卦辞:运拙如同身受饥,幸得送饭又遇食。适口充肠心欢喜,忧愁从此渐消移。

    推断:见官有理,出门见喜,婚姻成全,事事如意。

    大象:上唇与下唇间有物,必须咬断,方能合拢,乃诸事被阻,务必去除,方可成功。

    运势:诸事阻隔,纷争难免,宜守常规,不为利诱,问题可解决。

    爱情:有被人阻隔或横刀夺爱之象,宜勇往直前。

    疾病:病情严重,注意足部,心脏、神经系统病变。

    失物:有被人捷足捡走的可能,寻回的机会不大。

    诉讼:宜采取主动,据理力争。

    周易卦爻辞原文

    噬嗑:亨。 利用狱。

    初九:履校灭趾,无咎。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九四:噬乾  ,得金矢,利艰贞,吉。

    六五:噬乾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上九:何校灭耳,凶。

    周易卦爻辞解文

    《噬嗑卦》象征咬合:亨通无阻,有利于使用刑法。《象》曰:雷电,噬磕;先王以明罚赤法。《象辞》说:《噬磕卦》的卦象是震(雷)下离(火)上,为雷电交击之表象。雷电交击,就像咬合一样;雷有威慑力,电能放光明,古代帝王效法这一现象,明其刑法,正其法令。

    初九,足戴脚镣,断掉了脚趾头,不会有施刑过重的祸患。《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象辞》说:“足戴脚镣,断掉了脚趾头”,受到警戒,不至于旧罪重犯。

    六二,施刑伤及犯人的皮肤。即使毁掉犯人的鼻子,也不会有施刑过重的祸患上。《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象辞》说:“施刑伤及犯人的皮肤。毁掉犯人的鼻子”,这是因为必须用重刑使罪犯屈服。

    六三,实施刑法像咬坚硬的腊肉并遇到毒物那样不顺利,但这不过是稍有憾恨,还不至于有祸害。《象》曰:“遇毒”,位不当也。《象辞》说:“实施刑法像咬坚硬的腊肉并遇到毒物那样不顺利”,这是因为六三爻居位不正当的缘故。

    九四,实施刑法像咬带骨头的肉那样困难,但因具有金箭般的刚直品德,因此有利于在艰难中坚守正道,其结果是吉利的。《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象辞》说:“有利于在艰难中坚守正道,其结果是吉利的”法治应该继续发扬光大。

    六五,实施刑法像吃干硬的肉脯那样艰难,但它具有黄金般的刚坚中和的品质。所以只要坚守正道,防备凶险,便无祸害。《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象辞》说:“只要坚守正道,防备凶险,便无祸害”,这是因为实施刑法得当的缘故。

    上九,肩负重枷,遭受严惩,失掉耳朵,有凶险。《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象辞》说:“肩负重枷,遭受严惩,失掉耳朵”,这是因为不听劝告,不能改恶从善,太不聪明了,结果受了这样的重刑。

    六爻卦象图

    卦爻辞注解

    《噬嗑》卦:通顺。有利于诉讼。

    倒数第一阳爻:拖著脚枷,遮住脚趾。无害。

    倒数第二阴爻:咬肥肉连鼻子也遮住,无害。

    倒数第三阴爻:咬腊肉,碰到毒,小的困难,无害。

    倒数第四阳爻:啃带骨的乾肉,得到铜箭头。占问艰难事有利,吉。

    倒数第五阴爻:咬乾肉,得到铜(箭头)。占问危险事,无害。

    最上阳爻:担枷遮住耳朵,凶。

    卦爻卦辞诗

    火雷噬嗑

    咬除障碍道亨通

    治狱从来靠证供

    明察恩威雷交电

    量刑法治古今同

    噬嗑卦的互卦是水山蹇(互卦是本卦的2、3、4爻与3、4、5爻组成的卦)

    第21卦噬嗑卦的变卦有六个,分别是:火地晋(动初爻)、火泽睽(动二爻)、离为火(动三爻)、山雷颐(动四爻)、天雷无妄(动五爻)、震为雷(动上爻)

    噬嗑卦的错卦是水风井(错卦是本卦的所有爻由阳变阴或者由阴变阳而形成的卦)

    噬嗑卦的综卦是山火贲(综卦是将本卦颠倒后而得到的卦)

    ================================================================

    【原文】噬嗑①;亨。利用狱。

    【译文】噬瞌卦:通泰。利于讼狱。

    【注释】

    ①噬嗑,卦名。本卦为异卦相叠(震下离上)。上卦为离,离为阴卦;下卦为震,震为阳卦。阴阳相济,刚柔相交。像刚齿破物,柔舌试味,齿舌配合,去粗取精,比喻人恩威并用,严明结合。所以卦名曰噬嗑,即咀嚼。        【原文】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①。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②。柔得中而上行③,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译文】

    《彖辞》说:口中含物而咀嚼之,所以卦名为噬瞌。其卦辞说:“通泰”。本卦下卦为震为雷为阳,上卦为离为电为阴,所以说刚柔相济,雷电交合,光彩炳然。喻人敢于行动,而明察机宜。六二之爻居下卦中位,六五居上卦中位,阴柔居处恰当而渐次上升,虽六三、六五阴爻处于阳位,但无大碍,所以说:“讼狱仍能取胜”。

    【注释】

    ①颐,腮。颐中有物,犹言口中含物而咀嚼之。②“雷电合”句,本卦下卦为震,震为雷,上卦为离,离为电。下震上离是为“雷电合”。章,显明,此处指雷电闪熠。喻人行动明察。③“柔得中”句,本卦六二、六五阴爻为柔,分居上下卦的中位,是为柔得位。六二、六三、六五皆为阴爻,由六二而渐次上升至第五位是为柔上行。

    【原文】 《象》曰:电雷①,噬嗑。先王以明罚勑法②。

    【译文】 《象辞》说:本卦下卦为震为雷,上卦为离为电,雷电交合是噬嗑的卦象。先王观此卦象,取法于威风凛凛的雷、照彻幽隐的电,思以严明治政,从而明察其刑罚,修正其法律。

    【注释】 ①电雷,原作雷电。据项安世引汉石经移正。本卦上卦为离为电,下卦为震为雷,先电后雷,词序当如此。②勑,《释文》:“勑,《字林》作敕。郑云:‘勑犹理也。’一云‘整也’。”修正,整理。

    【原文】

    初九:屦校灭趾①,无咎。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译文】

    初九:拖着刑具,磨破了脚趾,但没有大的灾难。

    ..《象辞》说:拖着刑具,磨破了脚趾,小惩则可大戒,使之不重犯过错。

    【注释】

    ①屦,汉帛书《周易》作“句’,屦、句古通用,均当作娄,曳、拖之意。校,术制囚人的刑具,加于颈者谓之枷,加于手者谓之梏,加于足者渭之桎,通谓之校。这里的校,指桎。灭,伤破、磨破。

    【原文】

    六二:噬肤灭鼻①,无咎。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②。

    【译文】

    六二:大吃鲜鱼嫩肉,遭受割鼻之刑,但没有大难。

    《象辞》说:大吃鲜鱼嫩肉,遭受割鼻之刑,因为六二之爻居于阳爻之上,像人享受非分之福。

    【注释】

    ①噬,啮,咀嚼。肤,《释文》引马融注:“柔脆肥美曰肤。”《仪礼?士聘礼》:“肤,鲜鱼,鲜猪。”鲜美之肉皆可称肤。灭鼻,遭受剖鼻之刑。②乘刚,此以六二爻象、爻位为据。六二阴爻为柔,凌驾予初九阳爻之上(阳爻为刚)。

    【原文】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译文】

    六三:吃腊肉,中毒。碰上了麻烦,但不十分严重。

    《象辞》说:中毒,因为六三阴爻居于阳位,像人不称其位。

    【原文】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①。利艰贞,吉。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译文】

    九四:啃吃骨头,发现骨头中有金属箭头。卜问艰难之事,结果是吉利的。

    《象辞》说:卜问艰难之事,结果是吉利的,但目前仍处于艰难之中,尚未进入光明之境。

    【注释】

    ①胏(zǐ子),带骨头的肉。干胏,即干肉。金矢,金属箭头。

    【原文】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①。贞厉,无咎。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译文】

    六五:吃干肉,发现金属箭头。卜问得危险之兆,但最终可以无灾祸。

    《象辞》说:卜问得危险之兆,但最终可以无灾祸,因为六五之爻居上卦中位,位象得当,可以化险为夷。

    【注释】

    ①黄金:义与金矢同,此同义异文。

    【原文】

    上九:何校灭耳,凶①。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译文】

    上九:肩上扛着大枷,磨破了耳朵,凶险。

    《象辞》说:肩上杠着大枷,磨破了耳朵,因为其人不听劝阻,触犯了刑律。

    【注释】

    ①何,借为荷,背负。校,指枷。加于颈脖上的刑具。灭,磨破。参见前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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