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提出:农村土地承包再次延长三十不变,且不得打乱重分。
农村土地承包历经三轮,1983~1997年为第一个轮,1998~2027年为第二轮,第三轮承包为2028~2057年,现在以法定的形式,确定了下来!
此等消息一出,象炸了窝,有人破口大骂。
骂者大概有三种人:一种是凡事皆骂,玩世不恭,骂人为乐,凡事皆不入其法眼;一种是公知五毛,只要是自家的事,都是错的,按农村人的说法,就是“专吃顶水”,是为“跪族”;一种是添丁增口之家。
前两种属于没事找抽型的,给他口唾沫了事,第三种则属人之常情,可以理解,值得同情,从“不患多寡,患不公”的角度讲,属于人之本性,确实不公平,须得有灵活的调节手段,尽可能化解它。
——据我了解,土地三十年不变的情况,村集体一般采取失口之家,将土地留家里新增人口,或每隔一段时间,将空出的土地进行调整,但不作大的变动,即或不是如此,有2/3的集体成员同意,可以对土地进行内部调整,这也基本弥补了因“承包土地三十年不变”带来的不公平现象。
抛开新增人口家庭略嫌不公这一情况看等这一新政策,好处似乎更多一些。下面专门针对题主的问题,说一说“农村承包土地三十年不变,且不得打乱重分”给农村带来的好处。
真正了解农村的人,都能看出,这一政策的出台有两个前提。一是,对一般家庭来说,土地收入占比越来越小,多数家庭并不会因为无地而降低生活水平,甚至有些打工收入较高的农民,土地形同“鸡肋”,有些栽上了树,甚至干脆撂荒;二是,社会保障提升、经济快速发展大背景下的城乡结构已然改变,农民“以地为天”的传统思维正在悄然发生变化。
在此背景下,土地承包期延长不仅不会产生较多影响,而且还有很多显而易见的好处。
好处一:有利于农民对土地进行长远规划。如高温大棚,正常情况下,使用期可以长达10-20年,如果土地中途变更,不仅收益缩水,甚至可能造成损失;再如果木种植,承包时长至为关键。
好处二:可以有效避免粗暴利用土地。这样的情况已经多地多次出现,就像甘蔗渣渣,因为要吐掉,总想咂完最后一滴汁水。
好处三:更有利于土地流转。土地承包权属的相对稳定,对于流转土地大户至关重要,不仅方便长远规划,有利于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好处四:为农民留了一条后路。通过确权,将土地与农民绑定在一起,客观上为农民留了一条退路。
好处五:有利于发掘土地潜力,提高土地效能。将土地交给更懂得农业生产,更有资源和实力深度开发承包大户,对于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农业单产效益,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好处六:扶持力度增加,更有利于土地的利用和开发。确权后的土地,可以作为资产,用于农业信贷和扶持,这对土地的深度开发大有助益。
好处七:能够提升国家对农业的支持效果。每一个新政策的推出,必定有相关配套支持,此次“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必定会有相应的配套支持,稳定而集中的承包土地,就可以更好地发挥相关支持的作用。
好处八:倒逼城镇化发展的步伐。将民心稳定下来,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有能力的农民既可以放心出外务工,提高收入的同时,还留有一定的退路,城镇化进程反而会变得轻松。
因此,整体上看,此次“承包土地三十年不变,且不得打乱重分”,虽然并不有美中不足,但仍然有一些好处,而且每个都与农民的切身利益相关,且利大于弊,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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