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写一写,成了一个习惯,但有的时候因为不可确定的事情从而会把约定打翻。
有的时候,写,是在半清醒半迷糊状态下写的,因为到了第二天自己再看的时候,会发出感叹,这是我写的吗?怎么一点儿印象也没有?或者说,这是我写的吗,怎么前言不搭后语呢?
保持一个规律,真得很难。
即便成了一个习惯,也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所以,就特别佩服那些个每天都写字的人,尤其是坚持每天7000字的人,分明就是个作家的节奏。
我呢,从内心来讲,也告诫自己每天写一写,写写自己一天来的感受,写写读书的感触,或者写写别人的故事……这些都是在有一定基础之上的演绎罢了,文字里面的我不一定是真得我,因为,我哪里会有那么多故事可言?
所以,我特别喜欢听别人啦故事,我听,我会仔细的听,因为这就是源泉啊。
如果你有故事,那么我有酒……,约吧!
每一座城市都有她自己的标签,无论是好是坏。就像是一个人一样,身上都会有鲜明的特征,从而让人过目难忘。
阅读一座城市,就是阅读一本书;她的气息、气质,人文、胸怀、境界等等,都会在一页一页的书中展露无疑。
一座城市的胸襟,会在行色匆匆的人群中体现;会在一群所谓的低下层人员身上体现;会在街头巷尾中体现;会在飞机场里体现;会在火车站里体现;会在文化大剧院里体现;会在运动场馆里体现……。
阅读她,就是阅读一个一个的人。因为城市都是有人组成的,而人又是分层次的,不可否认,现代的社会,层次很明显,界域很清晰。什么样的人找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群体吸引什么样的人。
其实,现在越来越觉得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真得是太好了。比如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多么的经典,从古至今,都是这样,群体的特质,吸引了相同气场的人。
即便是两口子再怎么说俩人是互补的,也不能否认这样一句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是因为有相同的价值观,能谈得来在一个共同的领域范围内。
而现实生活呢,就是个大舞台,人人都是演员,有人本色出演,有人需要化妆才能演出,粉墨登场嘛。
只不过,有这么一句话,也是老祖宗留下来的,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哪!
时间是个好东西,它从不因为你对它好坏,从而给你多几个小时还是少几个小时,它会一视同仁,不分彼此。
经历过时间的沉淀,该掉色的也就失去了染色的光辉,黯然失色不说,让别人看清了自己的模样。
时间会给人最好的证明,不用多言多语,自己就是自己最好的品牌!
或有价值,或混日子。
您自选得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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