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乱,但确实是个连贯的故事,我得好好想想怎么描述。
好朋友迪奥(化名)的老公出事了,我赶很远的路跑去她住的地方,这会儿,她一个人躲在这里独居着,连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孩儿(现实中确实正在月子中)也暂时叠成一个小方块,藏了起来,自身难保,无暇顾及,说是等过了这阵子再养起来。
我给她做饭,小小的厨房,几个大火炉开着,热火朝天的,竟摆满了一大桌子的硬菜。吃完饭一看,竟然还不到傍晚五点,也不知道怎么吃那么早,可能大家都根本忘了时间这东西吧。
她和我聊起是怎么跟老公认识的。那天,她和妈妈以及姐妹去到马术场,他老公作为那里的常客刚好正在挑选马具,是个光头壮硕黑黝黝的家伙(最近大S具俊晔事件),他带她去了马场,很多马,也很多狗,那些狗有狼狗,有白色的毛绒绒的小奶狗,都喜欢追着人跑,她尖叫着躲避,他拉着她满场奔跑。
他们还去一个街口的神台摆了神,可就在即将结束度假离开那天,神台着火了,猛烈地烧了起来,远远地能看到火苗蹿得比墙要高出两倍。他们赶去现场,火已经熄灭了,警察正在现场调查,是两个外国警察,其中一个还是腰比缸粗的穿着蓝色短袖制服的女警,手里握着粗粗的黑色的警棍。
总之,他们就是这样认识了,并很快结婚生子。
我们还有别的人围坐在电脑前,座机响了,其中一个人接到了一个电话,说是我们这边的人投的稿通过了,问是谁的,有一个男的立刻说是他的。电脑上出现了那篇文章,我只看到开头,就知道是我写的,于是,尴尬地小声嘀咕了句:是我的。
他们都惊讶地转头看着我。因为,那篇文章,正是以朋友老公经济犯罪这个事件写的,而且用的还是真名,而那家杂志社找到我们,是因为知道我们与这个案件的主角关系密切,可以从中挖到更多一手资料。
做的事这么赤裸裸地被发现,还真是有些说不清楚啊。
我们呆在一个明亮的房间里,大大的玻璃门外是空旷的天地,微风吹着窗帘舒服地往房间里做无限拉伸。我俩边收拾床单,边聊天。
我说,你老公也不是杀人放火那样可怕的人,只是大概像偷税漏税这样的贪念错误,不算很坏,也不算很严重吧。她立刻说,不能这么说。
后来,我得离开了,看着她疲惫的脸多有不舍,不知下次见面又是何期。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