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以硬汉形象示人的演员胡军摊上事了,其代言的某上市公司旗下的理财平台暴雷。
P2P理财平台暴雷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几年前的国家集中整治给了部分平台赎回和退款的时间计划,这次暴雷是属于执行计划期间迟迟等不到解决方案。用户苦等两年,等来的却是寂寞。胡军因为是该产品的代言人,很多用户到他的社交账号下面留言声讨,胡军本人也因为该事件被取消百花奖提名。
明星代言频频暴雷,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关于明星要不要付连带责任的讨论也不绝于耳。那究竟有没有法律法规来指导这样的事件处理呢。
明星代言目前受法律条款约束的主要是广告法。广告法相关条款规定: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而除此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暴雷的理财产品属于非消费者生命健康类的产品,那需要鉴定的就是虚假广告,几乎所有的平台暴雷所出现的问题都不属于虚假广告的范畴都归属于经营问题,而经营问题属于另外的法律条款管束,而作为形象代言人的明星不需要因为企业的经营问题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但这儿值得商榷的是虚假广告是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界定,很多P2P公司企业成立的初心就没有想好好经营,就是想在快速崛起的市场中非法获得投资人的钱财,那这样的广告是否还要按照传统的观念去鉴别它的真假。
当然对于明星而言,代言的产品暴雷,个人知名度和声誉受到影响,受到大众的谴责也在情理之中,毕竟很多消费者都是通过明星广告而去接触到产品,对于明星而言,在接代言和广告的时候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产品背调,不是什么钱都能挣,作为公众人物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对于普通大众来说,也要做好分辨,不是所有的代言产品都是绝对安全的,要有自己的风险评估和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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