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定了,去找柳零!
不管她原不原谅我,我都要去,我不能再犹豫了,我爱她,我不能错过她。
我来到了她宿舍楼下,打电话她不接,我没有对着宿舍楼喊,我就站在底下等她,我不信她不出来。
宿舍楼里人进人出,就是看不见柳零的身影,我着急了,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再过几分钟就上课了,我没有犹豫,决定旷课。
我看见柳零的舍友了,她叫来若曦。
“来若曦,”我朝着她挥手。
“嗨,好久不见啊!”
“柳零呢?”
“你找她啊,她在宿舍呢!”
“那你能帮我叫一下她吗?”
“啊!我觉得她可能不会见你吧!”
“她不下来我就一直等。”
“好吧,我给你去看看!”
说完,来若曦就上楼了,随后我就看见柳零站在窗户那儿向外看了一眼,然后把窗帘拉上了。
我还在等,我不信柳零会狠心连见我一面都不肯。
过了几分钟,我看见窗帘拉开了,柳零看了一眼,又拉上了。
我站在冷风中,胡乱拍打的长刘海刮擦着我的脸庞,我多么希望柳零能够下来看看我,哪怕是劈头盖脸的骂一顿,或无情地羞辱我,都可以啊!但请不要不理我啊!
柳零终究没有下来,自从那次拉上窗帘后,就再没有拉开过。天已经黑下来了,我感觉自己僵了。
我已经没有知觉了,感觉身体麻麻的,心里也麻麻的,柳零,你好狠心啊!
来若曦下来了,她说让我回去吧,柳零不会见我的。我没有说话,我看了一眼窗户,窗帘是拉上的。我不知道柳零是不是就躲在窗帘后面,或者拉开小缝看着我,我不知道,柳零,你要我怎么做?
迈着沉重的步伐,我离开了,后若曦还站在那儿,好像还要说什么。我没心思听了,僵硬的身体让我做不出多大悲痛的表情,我像一个木头人,木木地摇晃着。
诺城的天气我已经适应了,每年都要经过这个阶段,我感觉自己像一个皮囊,每天填充着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大多是我没法选择的。
欧阳行云回来了,破例地住了一个星期,他走了的时候我希望他能回来,但他回来了,我真希望他赶紧走,他真的很“恶心”。
也就是在这期间,韩东城说他和杨晓寒把“事情”办了,我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看着韩东城满足的表情,和略显成熟的眼神,我想起了几周前的那个晚上,也就是路迟迟带朱梦瑶出去的那天。也许,这些,都是在我意料之中的。
欧阳行云虽然回宿舍,但白天通常是不在宿舍的,晚上回来也喝的醉醉的。一说话,一股烟味加酒气的混合气体,就充斥着宿舍的每个角落。
最难以忍受的还是他睡觉时的呼噜,喝醉时更大,仿佛世界末日,整个诺城都撼动了。
不喝酒时也谈论一些这个年纪最感兴趣的话题,通常我也在其中,通常他们俩是主角,我也能插上一嘴。路迟迟对我们是不屑的,也无视我们的存在。
我们从班上的女生一直谈论到苍井空,然后又回到他们俩的女朋友身上,通常都会绕开柳零,也为了避嫌,这个环节,我一般是不会发言的,他们俩互相调侃着,言语之刺激,至今想起来也让人羞耻。
欧阳行云所谓的女朋友我是记不下的,本来我记性就不好,再加上他又换的勤,再说我也没多大兴趣。
韩东城和杨晓寒和好了,这可能是几周前的是吧,不过我是韩东城那晚说了之后才知道的,因为这几天我没有看见他俩在一起走。
路迟迟不见进展,也没有退步,还是那老样子,日复一日地重复着那些路线,时常在图书馆、教室、宿舍、食堂之间来回,单调而充实。
朱梦瑶我只见过两次,一次是我和路迟迟去上公共课的路上,她背着书包去自习,我亲眼看见路迟迟把预先准备好的水递给朱梦瑶,透着玻璃还可以看见上面飘着一些枸杞和红枣还有一些叫不上名的花花绿绿的东西。路迟迟嘱咐朱梦瑶水还热着呢,等朱梦瑶走了,路迟迟对我说她胃不好。我没有说话。
第二次,是在校园里,我看见路迟迟骑着自行车带着朱梦瑶去食堂了,看见他们过来,我躲开了,我怕见他们。
估计他们现在也只是在重复这些模式吧!然而这些,却是我最看不起,也是最羡慕的。
今天见到来若曦了,她说柳零好像有男朋友了,我说不可能,她说她听见她打电话了。
我不敢相信,柳零会这么绝情,怎么可能了,我说你一定是搞错了,来若曦再没有说话,就走了。其实我的心里是惶恐的。
后来事实证明来若曦说得是实话,可我怎么也不能接受,柳零,你就不能不这么折磨我吗?
我再一次来到了柳零宿舍楼下,不过只站了十分钟,不过事情明朗了,是我自作多情。我看见柳零出来了,我的心里既紧张又高兴,我看见她在挥手,我瑟缩的手想伸出去,但没有伸起来就落下。
我看见有一个男的在朝柳零招手,我看见柳零跑了过去,我看见柳零扑进了那个男的的怀里,我看见他们是那么的高兴。
我不知道的是来若曦在窗户那看着我。我躲在了树后,看着他们,他们是那样的无忧无虑,他们是那样的肆无忌惮。悲伤、愤怒,我都忍了。
我离开了,此时,我只想安安静静的睡一觉,什么上课都去死吧!
睡在床上,思绪还是久久不能平复,刚才的一幕幕一遍遍的在我的脑海里不停的闪现。路迟迟提醒我该上课去了,我让他别烦我。
我还是睡着了,以至于我怀疑我是不是不是一个深情、值得爱的人。梦总是个好东西,现实中得不到的,梦总能满足你。哪怕只有几分钟、哪怕醒来后会更糟,但至少在那几分钟我是平静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