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人永远不会老去。他们遭遇背叛,依然相信真情;他们伤痕累累,但打击只是让他们更加坚强;他们忠于自我,哪怕需要抗衡的是全世界;他们走过漫长的黑夜,眼里却盛满星光璀璨;他们可以是最桀骜的的斗士,同时也是最温柔的恋人;他们一身风尘,脸上的笑容依然如春风般和煦;他们知世故懂世故只是甘愿选择纯真和纯粹;他们宁肯孤独,也不要强求来的虚假的幸福;他们骄傲又谦逊,可以光芒万丈,也可以温润如玉。
他们身上可以贴的标签有太多:离经叛道,无畏无惧,不通人情,特立独行……但他们自己或许早就学会了不为外界左右。更多时候,我们对他们的欣赏,源于对自己的怯懦和妥协无法遏制的遗憾与悔恨。于是,“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成为我们对他人或者自己最美好的期许。
反复读小说《莫瑞斯》,或许是迷恋詹姆斯.维尔拜在银幕上塑造的那个近乎完美的绅士形象,我一直在想,莫瑞斯身上究竟哪一点如此令人心动?颜值?深情?内敛?品味?地位?或许,他真正吸引我的,只是那份独一无二的少年感。
我喜欢他的勇敢。喜欢他在深夜穿过重重雨幕翻过情人的窗户,用一个温柔的吻回应对方的告白。喜欢他在爱人退缩和软弱时表现地那样坚定——“他径直走向光明,希望自己所挚爱的人会尾随其后”。
我喜欢他的鲁莽。喜欢他逃课带克莱夫出去游荡一整天的愚蠢。“摩托车向沼泽地扑去。天空快速地向后退着。他们化为一团尘雾,一股恶臭,俗世的一片噪音。但他们所吸的空气是清新的,他们听到的只有风那快活的长啸。他们对任何人都不关心,他们超然物外。倘若死神降临,他们依然会追逐那后退的地平线。”
我喜欢他总是听从内心,不自欺欺人。“……他的姿势。艺术性不强,然而说得上是精彩绝伦。他像平时那样坐着,身体和脸仿佛都充满不屈不挠的精神,凝视着火焰。他才不会屈服呢——不知为什么,他给人以这样一种印象。他或许迟钝而笨拙,然而一旦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他就会抓住它,直到天地都羞得红彤彤的。”
我喜欢他对待感情的态度——不妥协不将就不拖泥带水。他倾其所有用尽全力地爱一个人,但绝不祈求任何人施舍爱情。“他宁可什么都不要,也不肯只要一点点”。
在确定了跟阿列克的关系后,他最后一次去见克莱夫,因为他打算“合上了一本书,永远也不会再去读它了。与其把此书撂在那儿弄脏,不如合上算了。必须将他们的过去这本书放回到它原先的书架上。这里,在黑暗和枯死的花儿中,就是那个场所。他还欠着阿列克的一份恩情。他决不允许把旧的掺杂到新的里面。一切妥协都是敷衍了事,因而是危险的。坦白完,他就必须从将他养育成人的这个世界消失踪影。”面对克莱夫最后的关心,他说:“你属于过去。之前的事情我向你和盘托出。之后的事我不会告诉你一个字。”
书和电影的末尾,都是克莱夫仿佛看到“他的朋友在剑桥校园里朝他招起手来。朋友沐浴在阳光下,散发出这个学期的花香和喧哗。”
是啊,莫瑞斯,此时此刻,想到你,依然让我联想到春天,美丽,纯真,意气风发。真好,在虚拟的平行世界里,有这样一个浪漫的你存在。
谢谢你,莫瑞斯!谢谢你,E.M.福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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