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大概只有三岁的时候,我的家住在一个叫做“甘荫塘”的地方,那是一条很狭窄的小街。因为那一片的小地名叫做甘荫塘,所以我们家居住的这条小街也就顺其自然的被称之为甘荫塘小街了。
大概是当时年龄还小,我也不知道在那几年里我们家为什么搬过好几次家了。
映像中的第一个家,似乎所在的地势比较低,每到下雨的时候,家里的堂屋里总是要铺上一些砖块才能走路的。
那时候的我,最喜欢有这样的路了。因为一走到那些砖块上面,总会有些摇摇晃晃的感觉。甚至有时候还会从砖块的旁边溅起一些水花来,看着那些水花,我就会感到十分的高兴。
那时候一般人家里都是没有厕所的,大家都要去小街上的公共厕所去解决方便的问题。小孩就不同了,家里好一点的,可以准备一个痰盂,其实也就是上海人用的马桶。在里面先倒进去一些水,然后才能坐在上面方便。
条件差的家里,小孩只能到房前屋后去解决了,小孩是不准自己到公厕里面去的。因为那时候的公厕大都是旱厕,大便池很宽,就怕小孩不小心会掉下去。
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具体住了多久,我也记得不太清楚了。
后来我们家又搬到了对面,那边的房子要比原来居住的地方要高一些,下雨的时候,我们家就再也没被雨水淹过了。
记得我们家的隔壁,有一位老奶奶,小孩都叫她“老祖祖”,也不知道老奶奶到底有多大年纪。
我们家另一边的隔壁,是高老三家。高老三比我大一些,可能也就是四五岁吧。我也会经常跟着他到离家不远的地方去玩。
我家和高老三家都是住那种盖有小青瓦的房子,墙壁有很多都是木料做的。在几根柱子之间,镶上木板,耶就是一堵墙壁了。
在墙壁的内侧,也就是家里的一面,都会用报纸糊在墙壁上,就当做最简单的室内装饰了。
在这里居住的时间里,发生了一件很危险的事,让我至今都难以忘记。
我们几家房子门前有一块很平整的地方,大人都把这儿叫做“院坝”。再往外去,紧靠着小街的边沿,有一条水沟,大概有三四十厘米那么宽,上面有些地方用石板盖起来供人走路。
有一天,几个小伙伴正在水沟边玩耍,突然就听到有人在喊:“哪家娃娃落到沟里头了!”我们几个抬头看过去,只见有一个小孩被沟里的水充到了盖有石板的那一段。
我几个赶紧的跑过去救人,高老三比我大,力气也大,跑得也比我快。几下就跑到盖沟石板的另一头,两只手一用力就把那个落水的孩子拎了起来。
那是一个比我们还要小一些的孩子,被高老三救起来后只知道哭,还咳咳喘喘的咳嗽着,可能是被沟里的水呛了吧。
听见有孩子落水了,每家都大人都跑出来。看见自家孩子没事,就拎着孩子耳朵回了家,紧接着就是一顿“笋子炒肉”。
所谓笋子炒肉,在那个年代对我们来说,就是家常便饭的事了。就是每家每户都会在家里准备一两根竹片,或者是手指粗的竹条。那是用来打孩子用的。
只要遇到孩子犯了错,大人就会拿起竹条,浑身上下的来上一顿笋子炒肉的。我自己也被打过好多次,也记不清挨了多少次打了
那时候每家都有几个孩子,多一些的会有十几个。那时候的父母基本上没什么文化,都是把“棍棒底下出孝子”这句话奉若神灵的。在我的记忆力,很少有没被打过的孩子。
再后来,我们家又搬了一次家,还是在小街上不远的地方,那是有着两层楼的瓦房。
老爸在郊区的一个供销社工作,每个礼拜才骑着自行车回来一趟。所以家里都是妈妈忙里忙外的。
我们家的后面,就是那条铺着柏油的马路,从贵阳通往花溪。我小时候穿着开裆裤,经常晚上跟着比我大几岁的哥哥,还有那些大一点的孩子跑到外面去看露天电影。
那时候我们附近有很多厂矿,都会在晚上放映露天电影。电影都不收钱的,一般都是在单位的露天篮球场或者空旷的地方,两根柱子之间挂上白色的银幕,再架起一两台放映机,就可以放电影了。
到了夏天的时候,房子后面的柏油马路经常会被炽热的阳光烤化了。人一走上去,鞋子就会陷进黑黑的柏油里去。
我经常跟着大孩子出去看电影,等到回来的时候,也不会马上就回到家里。都是要在屋后面的马路上玩上一阵,等到大人来喊了回才会回家的。
小时候的我,总是穿着开裆裤。不管到了哪里,小屁股往下一坐,也不管地上脏不脏。
看完电影,还总是意犹未尽,总要在柏油路上坐上一会儿,经常屁股上都是沾满了粘乎乎的柏油。
回到家里,不敢把小屁股上的柏油给妈妈看到。所以总是想着躲开妈妈的视线,越是这样就越容易被妈妈发现。
被妈妈发现的结果,就是屁股上先要挨一顿笋子炒肉,然后妈妈才会去找藏在角落里的汽油。只有用汽油,才能够把屁股上粘乎乎的柏油去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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