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动物。
小时候放暑假,我喜欢在家放牛放羊,不管天有多热我风雨无阻,我和它们是好朋友。闲得很了,坐车去城里玩。
去市区的路上和公交车司机聊天,四通八达地聊。先是聊粮食兑换西瓜的价格,聊着聊着莫名其妙地拐到牧羊犬的价格上去了。
司机师傅说哪哪儿的一只藏獒卖出了二十万一只的天价。他说得口水四溅,我听得自愧不如。就这惊人的价位真的是“压”出草民的“贱”出来了。
想想三十年前我上高中学费才每学期一百二十块,需要我一趟趟骑自行车去城里卖掉多少烟叶和绿豆,才能攒够。
我年轻时是个读书至上的傻货,一心图的,竟然是是名列前茅----一个能让我实现大学梦的学习机会,钱财哪里会进我的法眼?
时过境迁,千疮百孔的生活把我迷离功名的法眼锻打成了犀利恶毒的狗眼。一百二十块钱啊!按功成名就的成长时间来计算产出,人绝对、绝对的是不如狗。充其量只能买上一撮藏獒换季褪下的绒毛,放嘴边一吹就没影子了。
而每半年一百二十块学费换回的这份工作,也没让雄心勃勃的自己攒下多少。还是那句话,下辈子老天最好批准我做只藏獒,不是顶级的也没关系,哪怕就十六万的身价我也倍儿乐意,还能愁牛排不敞开供应么?还愁哪个不把我当个人养着?
对早起的人而言,闹钟可是个要紧东西。能不能及时地起床,决定权还就归属于那小小的塑料玩意。每天睡前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调好第二天的响铃时间。
去年的时候,有那么一两次忘记了这茬,结果一睡就睡到了西班牙,像个被疯牛追赶的斗牛士般的跳起床,呼啸着冲向公交站,一想到错过的第一班车,后悔得如同失去了几个亿。不过,自从邻居家养了鸡后我这手忙脚乱的现象基本不会发生了。
鸡还不能算是正宗的大雄鸡,被阉过了,母鸡的脑壳子,公鸡的大尾巴。看着怪怪的,但它的报晓功能依然还在。我试过不下一百遍了,每天四点它开始叫第一遍,叫一遍大概还不放心,怕懒惰的人还在赖床,四点二十稳叫第二遍,这叫巩固成效。
我躲在被窝里核实了若干回,最后定论:鸡打鸣的误差很小,上下两分钟的偏差。
瞧瞧这鸡的工作质量。某些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空有一副皮囊,有时候还真不如乡下的一只阉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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