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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强制性条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强制性条文

作者: Yuelight | 来源:发表于2018-02-11 22:05 被阅读0次

《建筑工程与管理实务》

作者: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强制性条文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当采用专用变压器、TN-S接零保护供电系统的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3)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4)TN-S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5)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的分断点。

  (6)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                 

  (7)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8)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9)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0)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11)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2018.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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