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去菜市场,听到一则灭鼠药的广播广告很有意思:快来瞧一瞧,快来看一看,老鼠死的快、老鼠死的多、通通都得死、就死在你脚边!这让我想起有一篇文章讲到的:
在自然界中,不同动物之间的杀戮,不带有任何情感,比如狼捕杀羊,对于狼来说羊就是自己的食物,吃不吃的到羊,狼是不会有诸如愤怒等情绪的;同种动物之间的竞争,一般也都只是仪式化的格斗,很少有赶尽杀绝的。人却不一样,不仅人与人之间容易爆发不共戴天的杀戮,比如白起坑杀赵军40万,比如二战纳粹对犹太人的屠杀,还有二战时日本士兵的变态行径。而且,人对于其他动物,尤其是人类口中所谓的害虫害兽,寄生虫等,更是恨不得种族灭绝性地赶尽杀绝。最关键的是,这些杀戮往往带有极其强烈的个人情绪,比如愤怒,比如病态的快乐。
也许这些都是人之为人的一方面的因素,但自诩为大自然的主宰,人确实有点过于“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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