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关于重庆公交堕江的事件刷爆了简书,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自媒体,本人也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了事件的起因和真相。原因竟是一妇人因坐公交过了站,竟和司机发生口角,直至拳脚相加,导致一车的人丧了性命。那妇人和司机确实是为了自己一己自私而不顾全车人的性命,也不顾及自己的性命了。想来受害者的家属是不会原谅他们的,可是,如果当时有人阻止他们的互殴是不是不会出现这样的事件了呢?答案:肯定的。
其实像上面这样的事件发生有三个要素:冷漠、麻木的旁观者,情绪激动,丧失理智的冲突双方,事件发生的危险场所、时间、地点等。结合这三个要素来分析,可以说每天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发生在你我的身边,可能是飞机上,可能是火车上,也可能马路边上,这样分析吓得小编都不敢出门了。
其实要是他们这样想就不会出事了,乘客:“有人打架,打架不好的,要去劝架”;妇人:“过站了,怪我,发呆竟错过了,下一站赶紧回去”;司机:“打我,有监控我可以告你,还是先靠边停车,再找那个疯婆娘算账!”可是他们偏偏这样想,乘客:“有人打架,不关我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看热闹耶!”。妇人:“过站了,都怪司机没提醒我,我还要赶时间呢!我要去找他理论。”司机:“打我!臭婆娘,以为我好欺负啊!看拳!”如果事件三方有一方是按好的方面想的话,这或许最后只是一场闹剧而已,但事件偏偏却以悲剧结束了。
当道德、教养、法律都不在线的时候,悲剧发生了。正好体现了我国公民道德、自律、法律等方面意识的浅薄。
还有一些想说的,想写的,但我就不说了,因为是大实话,得罪人。毕竟逝者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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