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9是一个特殊的号码,对于一中的学生来说这也是一个熟悉的号码——一中的地址便是“学园南街1699号”。
从今天开始我要用30篇文章来回忆高中生活,这段不长不短的记忆。写一些关于这里的故事,而今天的主题是——图书馆。
一
信息爆炸的如今,多数人的生活被各种各样的APP占据,智能手机的普及给了更多的人发声的机会,眼花缭乱的讯息也让人更难去静心看一本书了。高中时代的我当时或许还信誓旦旦认为自己日后不会进入这股“低头”浪潮,可是在时代浪潮中我又怎么做到滴水不沾呢?现在的我自然是手机不离身,可在相对封闭的高中生活里我还是享受了那段三年没有手机的日子。在禁闭的学校生活里,运动和阅读是唯二的消遣,高一的我尚未接触足球,自然而然阅读成了我的兴趣所在。
可以承认的是阅读最初带给我的就是看故事的快感,享受着故事中的情节,评论着故事中的人物,读后再与朋友讨论其中强弱,是非,善恶。正因为如此,初中看的书都是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这种打打杀杀的书,或者《龙族》,《斗破苍穹》这种快节奏的爽文,更或者是《三重门》这种纯当笑话书看的书。看完之余偶尔也会心血来潮,文思泉涌,故也会写上那么一段。可这些句子要么是用低俗艳丽的词堆砌起的所谓悲伤,要么充满了热血青年的中二。可见没有受过大量书籍熏陶又自己闭门造车写出来的东西也称不上“正经东西”。
褪去了所谓的“少年愁滋味”的我在高一接触图书馆后又披上了所谓的“愤世嫉俗假文青”的外衣。现在想来当初从“抬头仰望四十五度角淡淡的忧伤”到“中国教育大有问题”,只不过是从少年的一种中二变成了另一种了。幼稚的想法其实并没有因为多待图书馆,多看几本书有了实质性的改变。
想想除了消遣,向外人炫耀自己读过的书也是自己阅读的初衷。所以我总是看各种类型的书以便自己有一天可以在他们面前卖弄一番以博取赞美。高一的我没有任何闪光点,或许只有和他人聊天多引经据典才能让他们多少留意一些。可能这也是我当时不知疲倦地进图书馆的一大原因吧。
二
时至今日,回忆起当初自己对阅读的热衷程度也是不由得钦佩。这种锲而不舍如今也只能从吃饭,睡觉中窥得一二了,其中缘由自然有热情褪去,同时时间的零散也是一大问题,相比于见缝插针地看上那么几句我还是喜欢大快朵颐。
那段时间接触最多的书应该是杂文,钱钟书的,鲁迅的,林语堂的,各种各样的作家,杂七杂八的文章,也没看是怎样内容反正拿起书就读,倒颇有饿虎扑食之样。
其中的作家最是喜欢钱钟书,一来自然被他的才气吸引,二来也是羡慕他那种一心专研学问,超脱世俗的潇洒。潇洒的人,自然他的文章也是潇洒的,且不论《围城》这种大作,像《人鬼兽》《写在人生边上》这种里面独立的篇幅也尽显钱氏风格。何谓钱氏风格?依我看掉书袋便是钱氏风格。他的文章中你很少看到他不引用古今中外的著作的,引用名句大家都会但把引用出处的页码也标的一清二楚的,他还是头一个。这种尽显文学功底的写作风格成了我高一努力钻研的方向,可是钱钟书的引用总是恰如其分,显得画龙点睛,而我的引用却是生搬硬套只得是画蛇添足。现在每每读来都感觉是矫揉造作,然而在当时还是可以糊住人的,竟也发几篇在《蒲钟》。当时颇为自得,现在反倒有点羞愧难当,感觉在其中有点混水摸鱼,总觉得还不如不让人看到的好。
现在已记不清当时看过的书籍名录,林林总总应该也有个十几本吧。其中记忆最为深刻的竟是《雷雨》,在此之前我并未接触到戏剧这类书籍,也是因为一直以来对剧本的偏见,未接触《雷雨》时常常对剧本的精彩程度表示怀疑,认为剧本不会有那么大的感染力。后面花了两天的午休,靠在书架旁看完了它,我才知道是自己学识浅薄了。有了此番经历,之后的我对于阅读倒没有了类型之分,各种体裁都看一遍,有的看进去了,也有的只是囫囵吞枣,有没有吸收无所谓至少可以向他人显摆的书籍数目多了那么一些。
如果不是为了卖弄自己的才气,估计当时自己也不会那么废寝忘食地呆在图书馆。由此推断“表现自己”应该是人类发展的第一生产力。高二之后少了这方面表现的欲望,自然也不去图书馆了,只是偶尔去一趟书店或者买回几本书作闲暇的消遣。
三
写到这里仿佛用图书馆作为主题倒有点文不切题——大部分的篇章都在叙述阅读,而图书馆都没有被提及。会有这样的文章构成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图书馆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描述的(它和全国各地数以千计的高中图书馆一样,占地不大,一排排整齐排列的书架,有些年代的书籍,可能还有一些空闲座位供给学生自习),唯一值得诉说的就是在图书馆看过的书,或者更深一点的联想,多一些自己写过的东西以及和凤仙聊过的东西。
凤仙是高一时期的语文老师,从以前到现在我一直认为衡量老师教学的好坏,不是看他教的学生考了几分,而是他教的学生中有多少人受到他的启发从而触类旁通的。如此看来,凤仙也是一个不错的老师。对于我的写的一些东西,她总是很用心地看完,然后站在我的水平上来分析文章的好坏,同时与我探讨其中观点的深浅。站在别人的角度分析问题是个难得可贵的品质,我们常常会有这样的一种经历——对于某些东西学了很久总是难以理解,可对那些已经会的人却是轻而易举的。不俯下身子和别人在同一水平上,自然不知道其中的难处或者那些可以为人称道的地方。
那时候除了阅读,自己也在疯狂地写文章,有掉书袋的,有抒情的,有天马行空的。写完一篇我便会给凤仙看一篇,她也总是耐心地指导我,指导她也总是以鼓励为主,从来没有责备的语气。时而也会推荐一些书籍给我,很庆幸在最喜欢阅读的时候会遇到凤仙,是她才让我这团“火”熊熊燃烧。
写了那么多的东西里面,我最钟爱的是一篇短篇小说,大约两万来字。内容是一个从小便可以清晰观察出高速运转东西的孩子,为了报杀父之仇,独自一人出门闯荡,本以为可以抓出凶手,最后却依然被敌人杀害。没错,主人公最后并没有复仇成功,甚至并不知道仇人的模样,或许来说这样的人应该是彻头彻尾的失败,可我却十分钟爱他,爱他有我的影子,同时也爱他不受我控制的那一面。虽然只有短短两万字,但是这个角色从一开始的虚拟人物到后面竟有些自己的思想,我本来是想写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可是越写到后期我竟发现越难如自己所想。好像本来故事就是个悲剧,而我也自然应该这样记录。最后大功告成,看着主人公的经历自己竟也有些唏嘘,感觉是个多年的好友一心向死而自己却无可奈何。
四
我喜欢图书馆,但我说不清是因为书籍喜欢他,还是因为我遇到的人遇到的事喜欢他,可能也是因为喜欢一中那种包容一切让大家自由发展的态度。终究还是喜欢了,理由并不重要。就像我写了这么个1699系列,我是想让大家知道,还是只是想自己看看,这我也不得而知。可以把握的是不管基于何种动机,文章我还是要继续写下去的,至于好坏优劣还是由旁人盖棺定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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