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去民勇拿快递的时候快递点已经关门了,书店里也没什么人,我路过门口的时候忽然看到一本旧的很有意思的书,于是就买了下来。老板娘看到书的时候楞了一下,她好像早就忘记了这本藏在角落里的书,10块钱就卖给了我。
这两年我在大学买了几本书,却很少看。大一期末复习的时候我不知哪里来的毅力,连去了好几天图书馆,结果没怎么学习,时间都交付在几本小说上了。后来就几乎不去图书馆了,今天打开那本夹着书签的书,书签墨绿色的油漆都染在了书页上,我才想起看书的习惯已经被我冷落了很久。
把书打开,进入阅读状态,然后以固定的速度一页一页翻过,我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手指划过书页的感觉了。我把那本旧书扣在胸膛上,像是对她赎罪。我意识到没有看书的生活是不完整的,现在的我并没有认真生活。
最开始决定写作的时候也是因为看书,最开始写一些悲伤的句子,即使那时候不懂什么是悲伤。后来写一些谁都看不懂的随笔。写作和看书是不可分割的,我在寻找一些共鸣的东西,无论是我自己的思考还是书中的故事。
写东西送人是很久以后才学会的,不是学会,而是另一种传递感情的方法,就像写情书。但人与人交往是很难的,我在心意的传达上有难以跨越的障碍。高中的时候我在漫画书里看见了一张卡片,上面写着:对不起,谢谢你。那是一个女孩写的,几年前我给她写了封情书。
直到那天我才学会了写卡片,很奇怪吧,写过那么多句子的人最后学会的才是写贺卡。我开始收集明信片,然后在明信片背面写一些句子送人。直到高中毕业。
作品是给别人看的,所以我在学习各种各样的表达方式,希望让更多的人能看懂。这是有些矛盾的事情,也许我把自己的感情表达的越清晰,别人越是无法理解。所以人们很少抱怨自己言语笨拙,而是抱怨无人理解。
我已经很久没有写贺卡了,前几天女生节静静想要花,我把句子写在明信片背面放在花上送给了她,这是我在大学第一次写贺卡。
3月天依然黑的很早,最近忽然迷上了在夜幕下吹口哨。今天买了书回寝室的时候吹着友谊地久天长,忽然脚步就慢了下来。路灯照亮的马路上走过几个女孩,长发漆黑,发出叽叽咕咕的笑声。
在这样平静的日子里,我忽然发现生活不在我这里而是在别处。我想我不该只看自己,走过茫茫人群,却找不到人说话。而是主动去寻找她们的笑声,去寻找那些生活的故事。
安妮宝贝说:世间一切美好幻象,或严酷真相,都应与他们交手过招,而不是擦肩而过。在大广场,你只学会游戏和娱乐,失去方向,没有目标。而那个孤单坚定的人已经上路。
我今晚买的书的作者就是安妮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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