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就要大声说出来!万一你爱的人,也正好爱着你呢?
爱,就要大声说出来!即便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至少也不留遗憾。
但是,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或多或少,都是会感到卑微的,无论你多么高傲,多么优秀。
张爱玲在赠给胡兰成的照片后面写到:“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爱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会把自己低到尘埃里,心甘情愿为其付出所有,不管TA是值得或不值得。
歌里这么唱道“问世间什么最美丽,爱情绝对是个奇迹。”
最美好的爱情,莫过于两情相悦,执子偕老。然而,你喜欢一个人,TA刚好也喜欢你的概率只有0.5%;你喜欢一个人,TA刚好也喜欢你,你们在一起相处一段时间后发现居然还很合拍的概率,可能不到0.05%。
她爱上了一个比自己大12岁的著名作家R先生,在她深深迷恋上他的时候,她还没有见过他,他也不认识她,那时,她十三岁,作家二十五岁。
初见,二人匆匆而遇,只是作家温暖柔和的深情一眼,含情脉脉的温文一笑,她便死心塌地地爱上了他。
她的一生始终是他,却又一直秉承着“我爱你,与你无关”的信念。因为她知道他向往自由,所以她独自生养他们的孩子,哪怕为了更好生计出卖自己的身体,也不愿意打扰他的生活,让他承担应担的责任。她暗恋了他长达16年之久直至生命的终结,而他对她却是一无所知,自始至终也不曾认出过她。
她就是斯蒂芬·茨威格笔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的陌生女人。有人说陌生女人爱得飞蛾扑火,爱得卑微又偏执,爱得太深,物极必反,爱到最后自然是开不出花的,只会是残败与毁灭。
但每一个爱得痴狂到可以卑躬屈膝的人,也都有着一个孤傲又高洁的灵魂。世间爱情千万种,每一种恋情里的两个人也都是既卑微又骄傲,相互深爱的两个人是,投之暗恋的某一方也是。
暗恋一个人的时候,怕他知道,又怕他不知道,更怕他知道却假装不知道。这样的担忧与害怕,陌生女人没有吗?她当然有!
她明明有机会可以直截了当告诉作家她的心意,她没有。因为她怕作家不喜欢她,但只要不说破就还可以幻想着作家是可以喜欢上她的;她害怕作家对她一无所知,对她的爱毫不知情,她更怕作家是清清楚楚地知道却假装不知道。于是每逢作家生日,她都送去一束白玫瑰,她以如此婉转的方式表达着深情,也试图唤起作家对她的记忆,认出她。
之所以如此,不正是内心的那份孤傲吗?—— 她爱作家爱到近乎疯狂没自我,内心何尝不渴望是作家主动认出了她?或者深深地爱上了她?所以,她只是稍稍地做提示,却不大方地开口对他说爱,更不将自己的情感在他面前尽然流露。
这样的话,即便作家真的是知道却假装不知道的,她在心理上也可以是胜利者的姿态 —— 他没有想起我,也没有主动找我;而我也没有过分地呈现自己的痴恋,也没有过分殷勤地投怀送抱。
此刻,我的四肢发冷,似乎随时都可能死去,也正因为如此,我才会把深藏在心中的秘密告诉你。而如果我活下去,我将死掉这封信,并且继续保持沉默,就像过去一样。
如若不是流感侵袭,孩子已然被死神带走,自己因此而悲痛欲绝并身染重疾,命将不久已矣,陌生女人还会继续保留着那份痴爱的秘密继续孤独地过活。
16年的苦苦思恋,最后 ,竟是二三十页的信纸了却了一生所愿。她的一世深情,16年的孤苦痴情,永远地伴随着她的逝去而终。如此凄凉,又如此悲壮,不禁让人唏嘘。
你是我的一切,是我全部的生命,世间万物都因为你的存在才有了意义。因为你,我的生活完全不同了。
那着了魔一样的痴心,为爱沦陷的一生,又有多少人会真正的给予同情与悲悯?而又有多少人会觉得她爱得纯碎专情,真挚而又伟大?
真正的爱情是什么样的?不就是义无反顾,不顾一切,甚至可以为爱而亡的吗?不就是像陌生女人一样痴心无悔,偏执疯狂的吗?
对于坠入情网的人来说,男人与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儿地干这种事儿。
——《月亮与六便士》
作家可谓是一个风流浪子,他不时地带女人回家,寻欢作乐;而她就是那个陷入爱恋不可自拔地痴情女子,无论作家是如何浪荡不堪,恣意随性,陌生女人都觉得他是才华横溢,风流倜傥的心中偶像,都是光芒万丈,可以照亮自己的温暖太阳,她对他的爱都不减分毫,她爱得舍身忘我,从一而终。
而这样忘乎所以至疯狂的爱情之所以不为人们所接受,甚至觉得不齿,是因为放在现实的理性、道德之下,背离了人们更多的情感联结以及人们自我价值实现的高层次需求 —— 为爱痴狂就意味着可能会脑子一热,不计后果而舍弃亲情,友情;就意味着可能会血涌上头,不计得失放弃成就更好的自己。
陌生女人爱得不动声色,投注了一生感情,却得不到作家一个注视的目光。她爱他,爱到失去自我,爱到不知所畏;她,爱得多么卑微啊。
她爱得备受煎熬,爱得孤独一世,她爱得悲惨而让人绝望却浑然不觉,依然爱得痴狂,心有热望;她对于作家毫无所求,不抱希望,无所怨恨,她宁可孤傲地自我折磨,也对作家绝口不提自己的痴恋,更不会卑劣地索取一丝半毫的怜爱。她,爱得多么骄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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