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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科普——“草”花梨与“亚”花梨

红木科普——“草”花梨与“亚”花梨

作者: 古今东方 | 来源:发表于2017-08-24 17:38 被阅读0次

    草花梨,一个游走于各大红木家具卖场常能听到的称谓。然而作为一种笼统的、指向不明确的称呼,人们很容易对“草花梨”产生困惑:这一称谓到底指的是何种木材?它与“黄花梨”和“花梨木”有何关系?

    “草花梨”之名因何而生?

    在追根溯源之后,不难发现“草花梨”这一称谓最早是民间为了方便起见,对几种木材的统称,它的出现与黄花梨密切相关。

    晚清民国时期,海南黄花梨几乎砍伐殆尽,加之当时国力日趋衰微,进口同等贵重的木材(如檀香紫檀)已经力不能及。

    这个当口,草花梨作为黄花梨的补充而被引入到了家具制作中。所以,在存世的晚清民国家具中,草花梨的家具数量相当可观,而黄花梨家具则难得一见。

    根据国内历史上所用草花梨的情况,如故宫中的草花梨隔扇及其它内檐装饰所用木材和海南岛旧房料、旧家具残件的检测与分析,历史上“草花梨”这一称谓主要包括两种木材,一种是大果紫檀(俗称缅甸花梨),另一种是印度紫檀(俗称蔷薇木、花梨木),《红木》国家标准将它们都列入了红木范畴。

    由此,可以看出“草花梨”自诞生之日起,就不是一种木材的称谓,而是对几种木材的统称。

    在晚清民国时期,“草花梨”主要指大果紫檀和印度紫檀两种木材。而除了这两种木材外,通过对晚清民国遗留下来的家具实物的分析,越柬紫檀和鸟足紫檀也在使用之列。

    【清-花梨木嵌瘿木面渑纹圆几】

    而今,时过境迁,市场上“草花梨”的涵义与晚清民国已大不相同。

    当2000年《红木》国家标准出台之后,草花梨的范围变得更为宽泛,紫檀属花梨木中的七种木材,包括大果紫檀、印度紫檀、越柬紫檀、安曼达紫檀、刺猬紫檀、囊状紫檀和鸟足紫檀均被冠以草花梨的称谓。

    主要原因是这些木材与黄花梨相比均有棕眼较大、木质粗疏等特点,与晚清民国时期的草花梨定义原则基本相同。

    其后,在不同的地域“草花梨”定义内容也出现了变化。北方市场所说的草花梨多指缅甸花梨,河北大城一带将老挝、缅甸、越南和柬埔寨所产的花梨木统称为草花梨,而有的地方则将亚花梨称为草花梨。

    通过以上可见,草花梨在不同时间和地域其所指木材都不尽相同,是一种具有很强随意性、不规范的称呼,对于厂家和家具卖场来说,采用这一名称显然缺乏专业性。甚至有个别不良商家会利用这一叫法混淆视听。

    什么是亚花梨?

    亚花梨顾名思义即亚于花梨木、不如花梨木的意思,是那些不属于红木范畴的紫檀属花梨木的统称。

    在红木《国标》中可见的紫檀属类木材分为两类,一是紫檀木类,二是花梨木类。其中:

    紫檀木类的木材只有一种,即檀香紫檀。

    花梨木类共有七种木材:安达曼紫檀、刺猬紫檀、越柬紫檀、印度紫檀、鸟足紫檀、囊状紫檀、大果紫檀。

    而据《中国植物志》第40卷所载,紫檀属(Pterocarpus Jacq)内的木材约30种,分布于全球热带地区。以下为相关文献:

    实际上紫檀属的木材共分三大类:紫檀木类、花梨木类,还有就是亚花梨木类。在紫檀属的约30种木材中,除了红木《国标》所列的1种紫檀木和7种花梨木,其余二十多种被统称为亚花梨木类。

    这里就涉及到紫檀木类与花梨木类必备条件的问题:

    紫檀木类必备条件:

    ❶紫檀属(Pterocarpus)树种

    ❷木材结构甚细至细,平均管孔弦向直径不大于160μm。

    ❸木材含水率12% 时气干密度大于1.00 g/CM3

    ❹木材的心材,材色红紫,久则转为黑紫色。

    花梨木类必备条件:

    ❶紫檀属(Pterocarpus)树种。

    ❷木材结构甚细至细,平均管孔弦向直径不大于200 pm。

    ❸木材含水率12 %时气干密度大于0.76 g/CM3

    ❹木材的心材,材色红褐至紫红,常带深色条纹。

    根据上述的必备条件,紫檀木类的标准比花梨木类的要高,紫檀木类的平均管孔径为不大于160μm,花梨木类则为不大于200 μm;木材含水率12 %时紫檀木类的气干密度要大于1.00 g/CM3,而花梨木则为大于0.76 g/CM3

    而亚花梨是那些不属于红木范畴的紫檀属木材的统称,这二十多种木材的性质与花梨木接近,但在管孔径、密度等方面又不能完全达到红木国标中关于花梨木所要求的标准,因而被称之为“亚花梨”。

    以上部分是比较正式的学术,但是的红木市场上,商家所说的“亚花梨”和上述定义经常又不是一回事。

    谈到红木市场上通常所说的亚花梨,就不能不提“非洲花梨木”和“刺猬紫檀”的概念,“非洲花梨木”是一个比较笼统的俗称,从字面上来说,指非洲出产的花梨木。在红木市场,多年来形成的通常认识是:

    产自塞内加尔、几内亚比绍、几内亚、冈比亚、塞拉利昂的非洲花梨木是正宗的“刺猬紫檀”;而其它产自尼日利亚、加纳、多哥、贝宁等国家的非洲花梨木则不是红木国标中的刺猬紫檀,而是与刺猬紫檀非常相似但有酸臭味的“亚花梨”(在2016年之前,国内学术机构鉴定及海关报关品名均为:安氏紫檀)。

    另外,也有些商家会把非洲花梨木作为等同于亚花梨但区别于刺猬紫檀的称谓,即:产自塞内加尔、几内亚比绍、几内亚、冈比亚、塞拉利昂的是“刺猬紫檀”;而其它产自尼日利亚、加纳、多哥、贝宁等国家有酸臭味的是非洲花梨木(即:亚花梨、安氏紫檀)。

    “亚花梨”这一个名称虽然原本指紫檀属达不到国标红木标准的一类木材(20多种),但在现实中也变成了尼日利亚、加纳、多哥、贝宁等国家所产非洲花梨木的“专用”俗称,在红木木材市场与红木家具一级市场上,商家所称的“亚花梨”在大多数情况下都约定成俗的特指这几个西非国家出产的非洲花梨木。

    但实际上,安氏紫檀是光亮紫檀的南部非洲亚种,分布地在安哥拉、纳米比亚、博茨瓦纳、津巴布韦和莫桑比克等国,西非根本就没有安氏紫檀!

    根据国内外权威机构和学者的确认:中国从尼日利亚、加纳、多哥、贝宁等国家进口的非洲花梨木(以前的“安氏紫檀”)全部都是红木国标中刺猬紫檀!

    同时,在今年5月9日刺猬紫檀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保护国际公约(CITES)》附录三生效后(2017年1月2日又被列入濒危附录二),尼日利亚、加纳、多哥、贝宁产地同样须按刺猬紫檀品名申报濒危物种进出口许可证。

    安氏紫檀确实是亚花梨类中的一种,以前把亚花梨这一“类”的名称用于这一树种上,虽然不准确,但也不能说是完全错误。

    而现在安氏紫檀这一错误的鉴定结论已经被纠正,是名正言顺的国标红木花梨木类,再把它称为“亚花梨”就已经完全和事实相违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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