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吵会结束的。骂人的脏话再恶毒,时间久了,耳边就不会重复回响一遍又一遍了。
伤痛在回味的时候滋味最浓。话语和眼神的攻击,倘若来自所爱之人,威力堪比匕首。夜深了,前一幕遗留下的片段,仍扎得我心痛。
心真的会痛,一阵一阵,不受控制,筋挛似的。
D·H·劳伦斯不在我最喜欢的作家名录上。他的成名作《儿子与情人》,情节压抑,节奏缓慢,整体风格偏阴郁,我只看过不到三分之二就撒手了。
但这么多年来,开篇那段孟若太太的心理活动刻画,我始终记忆犹新,书云:“有一阵子她的思想不受控制,脑海里机械地重现着刚才那一幕,一遍又一遍。每过一次,那些话语和片段就像烧红的烙铁一般烙在心上。每次回想起之前那一小时发生的事情,那烙铁就在相同的地方烙上一次。烙过的印记越来越深,伤痛反而渐渐远去了。”
我永远写不出如此精准入微的内心活动,但此刻,这段话是属于我的,分毫不差。
我从来不相信往事如烟,更痛恨自己的健忘。忘了快乐或许可以,忘了痛则太愚蠢。是的,伤口都会结疤,借着遗忘和钝感力,我们给回忆披上温暖的滤镜,于是过往的路上,玫瑰和向日葵次第摇曳在风中,而那些温暖的瞬间刻意把慰藉注入当下的苦涩,仿佛命运借此许下了“明天会更好”的诺言。
和解吧,原谅吧,放下吧,重新开始吧;希望吧,期待吧,拥抱吧,雨过天晴吧。为什么?为什么非得如此?
莫非孤独过于可怕,衰老让人脆弱,未来死生难料,以至于就算欺骗自己欺骗人间,就算个性泯灭神经麻木,结局也要看起来和美?不,我偏不!
我宁愿心底寒风呼啸,气流每途径利刃划过的罅隙一次,痛觉神经就尖叫一声。不为睚眦必报,只为认清现实。
有段时间很喜欢奥斯卡·王尔德,第一次读到这样的自省时——“为了自己,我必须饶恕你。一个人,不能永远在胸中养着一条毒蛇;不能夜夜起身,在灵魂的园子里栽种荆棘。”——我为这种近乎崇高的宽容深深折服——爱若不是盲目且不计代价的,如何证明爱的纯粹?
可是看看这番一厢情愿的“受难记”到头来感动了谁?那个告诫他人“爱自己是一生浪漫的开始”和“唯有让自己舒服的才是时尚”的“快乐王子”,为何会在爱里折戟沉沙,一败涂地?飞蛾纵身扑向光明的那一刹那,可知道它留给世界的只是一个笑话?
蜗牛背着房子漫游,刺猬长出了盔甲,羚羊顶着犄角,害怕受伤的动物伪装成自私或气势汹汹的模样。上苍不曾赋予我雷霆万钧的力量,于是风雨过去,我会继续微笑,慢慢地慢慢地,或许我就忘记了爱和希望,天地间只剩一个倔强的自己,多好啊,冷冷清清地风风火火着,像木心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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