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一个文学青年,平时喜欢写一些短篇小说啊、诗歌什么的。因为我也喜欢写东西,于是我俩成了忘年之交。
有一天他问我:“上班的时候,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自己搞点文学创作,算不算违规呢?”
我说:“这事嘛,各个单位规定不同,你们单位有明确规定不可以吗?”
他说:“没有明确规定不行,反正完成了领导交办的事情之后,就可以自己安排。我们办公室有的同事没事就在网上玩游戏,领导看见了也没严厉批评,只是说:你有时间干点有用的东西好不好?我觉得,空闲时间搞点文学创作就属于有用的东西,您说对吗?”
我笑着说:“我不是你的领导,我说了不算。不过以前我当领导的时候,年轻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做些有益的个人事情,我们不但不批评,还会鼓励。”
我的小文友瞪大眼睛兴奋地问:“还鼓励?怎么鼓励?”
我说:“比如说,利用空闲时间可以参加各种证书的考试,考过了,考证的费用公司给报销一半,作为奖励。”
“真不错!考什么证书都有奖励吗?”
我说:“那倒也不是,我们规定所考证书必须与公司业务相关,比如说:会计证、律师证、法律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审计师等等。”
小文友问:“那写小说呢?写的小说或诗歌正式发表了,算不算?”
我迟疑了一下,实事求是地说:“那些嘛……没有奖励。但是也不禁止。”
小文友有些失望,为了鼓励他,我给他讲了我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文学创作的经历:
我上中学的时候就喜欢文学写作,也曾在报纸上发表过一些“小豆腐块文章”,后来参军入伍,在师部报道组干过几年,写过较多的新闻报道和文学作品。退伍后,进了银行,工作比较忙,还能不能坚持文学写作?我心里没底。
很幸运的是,我们银行的领导很支持我们这些年轻人的爱好和特长,只要不影响本职工作,空余时间写点东西也是可以的,但领导希望我们尽可能写我们银行的好人好事,宣传一下银行的业务和先进人物事迹,这样就把业余爱好和本单位的需求结合在一起了。
银行工作繁忙,没有大块的时间写东西,可以每天记一点“文学速写”,三言两语,把身边的各色人物和小故事简单记下来,回家后加以整理和补充,做好题目编号,方便查询。积累多了,就可以逐步写一些大稿子了。
领导知道我能写,也经常交给我一些写作任务,如写一些我们银行劳模的先进事迹啊,春节年会时写一些反映我们单位好人好事的小节目啊,等等。
当你的写作能够为单位的工作做些贡献的时候,写作就不用偷偷摸摸当“地下党”了,而是变得光明正大,能够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
我五十多岁的时候,根据我多年银行工作的经历,写成了金融题材长篇悬疑小说《影子行长》,由中国文联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了。小说上架的那天,我还专门跑到北京最大的两家书店——王府井新华书店和西单新华书店去看了,看到自己的小说摆在营业大厅的书架上,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小文友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说:“我明白了,工作时间进行文学写作,虽然不违规,但领导也未必高兴。但是,如果你写的东西能和公司的工作沾上边,比如说宣传公司业务、宣传公司的发展成果,写写公司的先进人物鼓舞士气什么的,领导就会支持了。工作和文学创作两不耽误,实现双赢,对吧?”
我笑着说:“你很有悟性啊!”
完成了日常工作,我能上班时间搞点文学创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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