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推理是由一般性的前提推出个别性结论的思维过程。在生活中很常见。
比如警察判案,就是根据现场的一些蛛丝马迹来判断罪犯的作案动机以及抓捕罪犯的。这种思维过程就是演绎推理。从一般性的知识推出特殊性的结论。
它和归纳推理有何区别呢?
归纳推理是有个别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的推理。
比如这个人是小偷。如果周边有盗窃案件发生,这个人首先就是人们怀疑的对象。是不是他,必须要经过调查研究才能形成结论。也就是说,这个结论是或然的,不一定为真。归纳推理是人们从多次相同或复现的现象中找到一般性结论。比如,人都会犯错。
演绎推理的结果是必然的。它有两个逻辑要求:一是前提真实,二是推理形式正确。这样就能推出必然性的结论。
比如,人都会犯错,我是人,我也会犯错。
我们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运动员需要锻炼身体,我不是运动员,所以我不需要锻炼身体。
这句话对吗?错误在哪里呢?
这是直言三段论的第1格。第1格要求小前提必须是肯定判断。这个推理的小前提(我不是运动员)是否定判断,违背第1格的推理规则,推理形式不正确,所以结论也是错误的。
直言三段论很重要,属于演绎推理。它是借助于一个共同概念,把两个直言判断连接起来,从而推出结论的推理。
直言三段论并不是人们认为的没有多大用处。人们常用三段论推理,解开许多重大疑难问题。它是一种应用广泛,实用价值很大的推理形式。每一个学习形式逻辑的人都要掌握它。
有人说,不学逻辑我也知道这句话是错的。此话没错。你是用经验做判断,而不是思维规则。如果你懂得思维规则,你的思维会更严密,也会快速识别他人的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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