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月5日,是雷锋纪念日,在在间操上我们看了《雷锋好人的光辉》,这个视频让我很感动。
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5月,雷锋作为所在部队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2月19日,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
在辽宁洪水爆发的时候,他为了辽宁,居然出了200块钱,200块钱相当于他五个月的工资和生活费,而他并没有犹豫,直接把钱捐给了辽宁。在看面途中,雷锋包工地搬砖,在倾盆大雨的时候,而他并没有回家,而是去在泥泞的长满荆棘的小路上,怀抱小孩的大娘回家 。看似再普通不过的小事而她做了好几件。在最后雷锋为了救自己的战友,而牺牲。
如果你是一滴雨,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份黑暗?如果你是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在自己生活岗位上?而雷锋就是这样的人,一说起雷锋,你就会想起和她做过的许多好人好事,他在我他在人心目中就是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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