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在全世界大部分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
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在日常的职场交往中,被上司性侵事件时有发生,如果在事情发生之时在合理的法律范围内给予行凶者致命一击,以增强社会道德意识建设,增加受害人维权意识与能力与行凶人行为成本。
首先从发生关系上看,一般大厂居多,因为公司福利增加了女同事对上司的忍耐度,同时对于俩性关系开放度促使事件时有发生,如果是中小型企业,估计不会得逞。
最近微盟boss侵害在职女职员,被其男友怒删其数据库而官方发表声明称属于个人精神恶意行为,其潜在意识可能会追究第三方利益受害人其商业侵权责任。当然如果聪明的话私了是最明智办法,从道德层面上看,作为其男友按照目前道德水平是受到舆论保护的,特别上升到女性职场女权问题,但从法律上讲,公司有权利追究其相关民事行为责任,会危害他作为运维工程师的职业生涯,是的,或许之后造成没有相关企业愿意用他。
为什么受害者沦落如此?记得上次华为暴力辞退员工事件,在这个自媒体时代闹得也是沸沸扬扬,涉及到黑材料一向都是大众喜闻乐见的,更何况相关竞争对手也会推波助澜,因为屁股决定脑袋,利益决定行为。
换句话说冲动行为会消耗你的谈判价值,失去相关筹码。人处于世,利益最大化本身是正常的追求,只要是在法律范围保护之内,但在中国文化体系之下,却很少人看透过,这是教育体制决定的,而内因是相应阶级意识形态的表达。
如果我们足够客观理性的看待事物发展规律,即使在地位不对等的情况之下,也可以利用相关法律条文保护自己最大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那如何使当事人,嫌疑人,第三方利益受害人相关利益平衡达到相对平衡状态呢?我们都应该清楚,像这种事情,在外人眼里是一个巴掌拍不响,更何况第三方利益受害人与当事人之间男女朋友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范围,因为他们目前不属于法律意识层面上的利益共同体——夫妻关系。
所以,作为旁观者,我觉得最理智态度应该是先与当事人达成相关共识,其次通过相关技术拿到侵害事实,开具正规医院法律权威证明,这是第一反应应该做的。如此一来,事情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你的手中。
而如何协商一致?其中有三个关键点,第一如果她觉得可以凭借关系获利,在职位上得到晋升空间就应该需要如此证据在手;第二如果她对男友没感情想分手当小三,那单位一闹会受到道德与嫌疑人妻子刁难,并为后续利益的保护在一点上也会站在一起;第三如果是被迫威胁,性关系不是出于妇女本身意愿,并一心想要让嫌疑人坐牢如何办?
问题就落到:如何在法律层面上判断当事人是受胁迫发生性关系?
法律上会对妇女之后的性侵犯指控听从事后上诉与关系就可以判断吗?作为非专业人士,我觉得不会,毕竟这里存在博弈逻辑,如果你事前因承诺愿意,事中因双方利益或者第三方风险介入而产生变故行为,把法律当做利用获利工具呢?
这一点也是最困难取证的地方关于这事情。难道用阴招,再次色诱以此套话达到获取证据目的?如何不产生警觉,这就是你们展示演技的时候到了,同志们!!!(记得是语音视频证据哦)
或许你可以布局,把犯罪事实拍到,然后一不小心,防卫不正当over掉。(此事有风险,行为需谨慎)毕竟不好解释为啥会有犯罪证据。或许你还可以直接请专业人士(雇佣兵),当然大部分事情不会发展到这一步,毕竟不是古代。
当然其实这事最大可能发展还是赔钱了事,所以不要受电视剧影响,说啥一定让强奸犯坐牢什么,毕竟从法律和博弈层面讲,这种事情是最低风险的解决方案,最多就舆论攻击攻击,比如嫌疑人小区,家乡,政府请愿,市长电话,新闻投稿,请个KOL等。其它手段稍微不注意就面临道德法律上的风险损失!
哎!维权太难了,还是当个有权有钱的多爽!最后受伤的还是小老百姓,风险时间成本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
愿世界还有公平与热血,只有一起出来维权,增加社会行为风险成本,才可以净化这风气,挂着事不关己最后是对罪恶的衍生,或许你不会介意戴顶绿帽子吧!!!
希望世间多点热血的傻瓜,并有能力有手段的作为牧羊人看待处理世间。有时候看着那些为自己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权益维权的时候,然后再看看在大是大非面前的鸵鸟心态,不由觉得是多么讽刺的人性悲哀!
大概这就是弱者吧!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成熟的代价。愿我们共勉之!好了,推演到此,到时候可以写成小说了,哈哈哈!嗯,或许生活本身比小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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