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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不敢承认并挣脱束缚着你的枷锁

你敢不敢承认并挣脱束缚着你的枷锁

作者: 天地壹号 | 来源:发表于2017-04-04 17:13 被阅读0次

     题记  我要用血泪控诉封建残余思想—— 到底是谁束缚了我们??

     白浅和桑籍因为一纸婚约而皆不得真正的快乐。二殿下身为皇族不得不为四海八荒而活,那是他的命运。可是二殿下却敢为真爱而撕毁婚约,去迎娶无依无靠的小巴蛇,哪怕是以死来反对那可笑、更可憎的婚约和破规矩!!!

      况且,你我都是凡夫俗子,不必为天下人而活啊!为什么还那么难啊!!! 如今,你却认为因为已是他人之女友,而被迫和我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可是,我坚信明明双方彼此相爱着啊!却因为生活在中国,这个被两千多年封建思想所束缚的国家;因为你的一些朋友在此方面被现代的无形的封建思想所束缚;因为一边倒的恶劣的人文环境;你开始迷茫了,不敢再坚持本心了?

      尽管曾经你勇敢地突破了封建大网的束缚,我多么希望永远这样!!!尽管你曾经努力地坚持过,我真的渴望你永远这样!!!尽管你曾经不顾他人封建落后之言语,追求着你笃信的心声。我,跪求你,请你继续坚持吧!我将永远陪伴你左右,只要你坚持,只要你允许!!!

     可是如今,你为什么,为什么不再坚持?请让我为了你,为了爱,去倾尽全力尝试。可是在这方面你却没有告诉我,选择了自己一个人孤独地面对,为什么?是怕我受伤?那我郑重告诉你,只要是你的困难,我都不会畏惧,无论多难,只要你向我诉说!!!我会毫不犹豫地用尽洪荒之力!!!又何谈受伤呢!!! 再者而言,若我的伤能够让你继续勇敢的坚持,那我愿意伤上加伤!!!所以,我跪求你,告诉我,请赐予我分担的权利!!

     如果可以,我真的愿意为你减寿,只求,使你能在行为上彻底明白,于情,于法,于礼,你都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人!!!你完全没有触犯法律!!!然而可悲的是,你并不相信法律可以帮助你,就犹如一些打架学生把把老师叫来解决问题视为耻辱一样!!你明明知道这是错误的,可是却不愿意用正义去解决,只因为错误的该死的现代化的封建舆论!!!

     你完全没有必要去理会她人之谬误言语!!!你只要跟着自己的心走就是正确的选择!!!你只要明白在你所处的环境中,所产生的一切流言蜚语,都是由于她们被封建思想所束缚的结果!!!所以,你真的不应该,也完全没有必要去听别人怎么说,她们在这方面的言行,都是封建腐朽思想作怪的必然结果!!!

     在任何一个文明的国家,干涉他人之恋爱都是违法的!!!可是你却不怎么愿意拿起法律这个强有力的武器去捍卫自己神圣的权利。的确如此,无论他人怎样讲,你只需讲一句,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恋爱和婚姻的自由。如果她们还是喋喋不休,你便也不必理会,因为她们不敢面对法律,记住吧!理足不在话多!!!

     你也完全没有必要让她们都心服口服,因为根本就没有那个必要!她们明白又如何呢?我只求你不会被她们的谬误言论所左右!!!请你永远记住,这与她们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可是她们有言论自由权!!!尽管他们错误的使用了权利!!!

     就让她们胡说吧!就让她们痛快痛快嘴吧!我们权且就当是可怜他们吧!她们被那种可怕的思想所控制,是再可怜不过了!

     成婚者可以重新寻找更加适合自己的幸福。冷静下来思考,这句话,于情于法于理,都是正确的!!!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却要残忍地束缚自己,不敢去追!!反正我绝对不会放弃!!!!

     请你记住,爱情真的是自私的!因为我爱你,所以我在乎你!!!因为我爱你,所以我对你自私。只容你在我心中,有的人全面撒网重点培养,我的心小,只容你一人,因为是你第一次点燃了我的爱情之火,你必须负责到底啊!!!这就是我的自私,我的不可理喻!!!

     还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没有男友的女孩,当一个对她不错的男生追求她时,她就极有可能会欣然同意。年龄越小,越容易草率决定。就是因为因为心智阅历上的局限性等,那时的她完全不会想到在以后的漫漫人生路上,她会对爱情有一个更加正确的理解,她也许会遇到更加能够保护她,帮助她,爱护她的人,所以,那种草率又怎能算得上是爱情!!!

     再者而言,爱情也是需要排队的吗?也是先到先得的吗?这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唯一标准就是跟着真正的心走,时时刻刻都应该如此。我们都知道,人生路漫长,不知以后会发生什么,但是我们应该能够清楚认识到,当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时,我们就享有神圣的选择权。这种权利没有人可以干涉,因为你的人生路你做主,没有人可以替你走,除非你被路人所迷惑,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你迷茫时,此时当你听信了路人的话,无论她说的对错,你走着走着,就会明白,可是你要记住,仅明白是没有用的,尽管时间已过去,你仍有机会,因为你还在路上,因为我依旧会在前方等着你。  所以,为什么成了别人的女友,就不能再去追求?这,难道有违法律吗?难道有违人伦吗?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恋爱自由。有人说,你明明已是他人之女友,就必须一心一意的对他。绝不可“拈花惹草”。更有甚者,言语更加可恶,你非但没有清楚地认识到,反而却主动跳进她们设计的陷阱里。

     理智的人无不认为,这种路人的思想是绝对落后的,封建的,腐朽的,不过,她们也是可怜的!可悲的!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却浑然不知,还振振有词,迷惑他人。实乃可恶至极啊!由此而言,理所应当的,这种人的言语也不应该当回事,不应听,更不应去思考。

     无论那种人举出了什么样的例子,无论例子听起来,分析起来,多么令人信服,多么合情合理。但是请记住,从根本上而言,她们是绝对错误的,无论多么华丽的外衣,也难掩其谬误与封建。那些谬误至极的思想也仅仅是在中国封建社会,那肮脏的土壤中才得以存活和喘息。

     众人皆知,那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女子被许配给一男子,无论愿意与否,那名女子此生此世也只有跟随他一人,若男子亡,女子也要跟随,封建政府便赐贞节牌坊一个。于情于法于理,谁敢站出来说女子自由?思想早已被无形的枷锁死死捆住啦!

     更可悲可怒的是,这种可怕的封建思想竟然与现代社会思想相接轨了?而且是近乎是完美无瑕的!!!更可怕的是,他们随着时代的进步,竟也得到了进化。

     邪恶的它将自己用正义的服饰包裹,涉世未深的你我他,又怎能分得清清楚楚啊!于是,它更加猖狂了——凡是已有男友之女子,(我不说是已有女友之男子,因为男女平等在这里根本不存在!!!)无论生活阅历如何变更,皆要死心塌地,一心一意。否则就会被那披着羊皮的狼一口咬定,也就是说那些本身就是无辜的吃瓜群众就被进化后的落后思想所控制,然后他们便一哄而上,而且她们绝对会不由自主的也是毫无察觉的将封建例子现代化,来加以评论,貌似振振有词!!!

     可怜的是,那些本来就不知道如何是好的女孩便乖乖的中了她们无心设下的圈套。吾不言,何其悲也!!!就是这个根本原因,使神圣的爱情成为一种束缚大家的东西!!!使女孩不敢再去追求!!!醒醒吧!醒醒吧!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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