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和他初恋领证时,我正挺着五个月的孕肚试婚纱。
他初恋得绝症了,最大的愿望是为他披婚纱,所以这回的新娘不是我。
我给他父母、兄弟打电话,他们都支支吾吾。
哦,所有人都知道,就我不知道。
我就是个笑话。
后来,他嚎啕大哭着给我打电话,求我看他一眼,求我回到他身边。
我警告他一个有夫之妇别骚扰我,小心我叫我男友来捶你这个细狗。
发现宋诚和他初恋于锦的结婚证,我打电话问他:“你在哪儿呢?”
他答得特自然:“加班呢,还能在哪儿?钱难挣哦,最近那个客户哦,逼事真多......”
下一秒我就把病房门推开了。
只见宋诚耳朵夹着电话,一手剥橘子,一手往他初恋——于锦嘴里头送。
难为了。
宋诚回头看见我,和他初恋两个人都惊呆了。
躺病床上的于锦看起来挺可怜的,双手吊着吊瓶,脸色苍白,嘴唇发青,头上戴着蓝色病号帽,估计是化疗,头发掉光了。
我刚刚一米六的小个子,在宋诚看来竟有那么威慑,以至于他往后缩了一缩,堪堪挡在他初恋面前:“安安,这是我的责任,不关她的事,有事我们回去说。她生病了。你善良一点。”
于锦苍白着咳嗽,勉力推开他胳膊:“姐姐,都是我不好,你不要生哥哥的气,都是我……”
好像我是那个恶人。
棒打鸳鸯的那条大棍。
我没说什么,去楼下小卖部买了箱奶,送上去搁好,走了。
宋诚攀住我的胳膊,红着眼说:“安安,我知道你很难受,但是阿锦她都快死了,俗话说,人死为大……”
我没看他。
我说百年好合。
宋诚站在原地,眼睛瞪得像条金鱼:“我们这样的情分,你非得拿这话刺我,是不是?”
情分。
我跟宋诚在一起,有八年了吧。
平平淡淡。
白开水一样。
拿宋诚私下里跟他哥们的话来说,就是我贤惠,适合做老婆。
怎么说呢。
我也没传说中的那么贤惠。
我私下就是烟酒都来啊。
我是故意在宋诚面前表现出那个样子的。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他情窦初开,你就宽衣解带;他阅遍千山,你就灶边炉台。
宋诚家里有钱,为了当年他初恋于锦的离开,堕落了好些年,后来被我这个“适合当老婆”的小白花捕获了,海王收心,浪子回头。
事业也蒸蒸日上。
人都说我贤惠,旺夫。
我之所以把自己调整成一朵小白花来讨宋诚欢心,自然是因为爱情。
可宋诚,似乎并不爱我。
我去医院拿掉肚里孩子时,上热搜了。
标题是:震惊!嚣张小三趁原配得癌,带球挑衅!
配图是我那天去医院看宋诚和于锦的照片。
这事我还真没法辩。
人家领了证,是合法夫妻,我算什么,我的孩子算什么。
可不就是小三和私生子么。
我是个善良的人。
我想如果孩子一生下来就要被世人诟病,背着私生子的恶名,那么我选择,不带他来这个世界。
那条热搜底下,光辱骂我的评论,就有八万条。
可能是网暴不需要负责任吧,网友们污言秽语的,把我祖宗十八代都拉出来鞭尸了。
我心情还是受到了点影响,流孩子的时候大出血。
偏生我还是个熊猫血。
找血的时候,耽搁了一阵子,我差点没了。
死生攸关时,我还是有点脆弱的,本能地想抓起手机给宋诚打个电话,拨号嘟嘟两声,我又挂掉。
我以什么身份?
我有什么资格?
出院时,门口围得水泄不通。
都是些对小三深恶痛绝的女人,骂骂咧咧。
有人还冲我砸了个西红柿。
碎了。
留在我额头上,像殷红的血。
护士把她们拦开,说你们都做个人吧!人家才刚引产完,是个病人,要养身子,禁不住你们这么折腾。
女人们沸腾了,嘴跟七月发酵了的茅厕一样,聒噪得人心烦。
我就又缩回医院了。
结果那些泼妇啊,听风就是雨地在那儿传,三人成虎,说我割了子宫,这辈子都不会再有孩子了。
网上都一片叫好的,说当小三就应该被阉割。
这就是当小三的下场。
是啊。
我就这么成了,可耻的小三。
八年。
宋诚和于锦要办婚礼了。
忙得焦头烂额。
感谢百忙之中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于锦的生命只剩下三个月了,说人将死的时候是很可怜的,他想陪他走完这最后一程。
他还安慰我,说走完这最后一程,他就娶我,给我一场特别特别盛大的婚礼,包全市最好的酒店,请最好的婚庆,买最名贵的婚纱,办最有仪式感的氛围,飞头纱那种。
他说他会补偿我,好好补偿我。
我说好。
听筒那边哽了哽,宋诚的声音很低:“安安,你一直都很懂事。”
我舔了舔嘴唇,说分了吧。
说完后我又觉得幼稚。
其实在他和于锦领证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分了。
宋诚笑:“说什么气话,别开玩笑。”
我说,我总不可能做小三吧。
宋诚声音又凝住了,带着挺浓的心疼:“别这么说自己,肚子里还有孩子呢,好好的,啊。等我。”
哦。
肚里有孩子。
所以拿捏了。
想让我真的像个“贤惠”女人,在那儿等。
做梦。
毫无疑问,我是爱着宋诚的。
可这不代表他可以随意欺负我。
我其实很小的时候,就爱宋诚了。
那会儿他是建筑集团小少爷,我爸是他爸手下的员工。
爬脚手架的。
一不小心掉下来,摔断了腿。
工程上的老总不想赔。
我妈又常年生病,家里穷得揭不开锅,我实在是没办法,就去工程上大门口跪着。
宋诚当时坐着司机开着的车,戴着墨镜,看到我在旁边跪着,快要热晕了。
就下来给了我一瓶水。
我当时被热得快晕倒了,稀里糊涂睁开眼睛看他,只觉得他全身都蒙了一层光圈,像是云端走下来的神仙。
那神仙轻言细语地,问我怎么回事,受了什么委屈?
我当时“哇”的一声就哭了,嚎啕大哭,我抽噎着,将所有的事跟他讲了。
他皱了皱眉头,侧头跟司机说了几句话,叫我回家等着。
还给从车载冰箱里拿出来一只哈根达斯。
那是我第一次吃哈根达斯,我一生都记着那个味道。
我稀里糊涂回了家,第二天,我爸的工伤赔付就下来了,好几万呢,那点钱足足让我们捱过了两年半。
对他来说是不算什么,一句话的事,但对我们,那是全家的命。
我很感激。
真的。
那时候我就萌生了一个念头——我想成为他那样的人。
一个能帮助别人,为别人带来光和热的人。
所以我一直在努力。
学习、上名校、创业。
可能是运气好,再加上做电商,蹭了互联网这趟车,当了一回风口上的猪,所以勉强挣了点钱,也算是个什么“青年才俊”。
命运终归待我不薄。
可惜,还是跟宋诚错身了。
我在拼命创业,用尽了全身力气在社会上寻求自己的立足之地时,宋诚在和于锦谈着一场甜甜的恋爱,铆足了精神的对她好。
讲道理,于锦也不是个坏女孩。
相反她挺单纯的。
家庭条件也特别不好。
她之前在足浴店工作,是被她那欠了赌债的爸爸卖过去的。
遇上宋诚,是在于锦从足浴店偷跑的路上。
那都是他们的故事。
挺浪漫,也挺魔幻的。
宋诚的车差点撞倒她,在一个雨天,她穿着白白的裙子,就那么孤零零,摇摇晃晃的,跪在了宋诚车前,像一朵雏菊,被拦腰折断了。
他顺理成章救了于锦,特别怜惜她身上的那种破碎感,然后就理所当然在一起。
然后理所当然被全家人反对。
然后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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