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时候,背到一首诗经里的诗,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到现在我还背得很顺,因为高考要考。里面有一句话,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一直没懂,什么意思,高中老师解释诗意的时候,翻译其实我写得挺对的。可是,我怎么就没学会呢。
第一次谈恋爱,是18年10月的时候,大学刚刚毕业,带着一头雾水莽莽撞撞地就闯进了茫茫人海里。顺着网络9月认识的,聊了一个月,也不知道我哪里来的胆子,国庆放假就奔现了,清清爽爽的大男孩,是薄荷味的。许是别人爱情的蓝图画得太美,苹果树上的苹果总是比地上的蘑菇好吃,又或许是那天的月光太美,风太大迷了眼,即使知道没有结局的概率很大,但是,那阵拥抱时起的风太大了,吹得我摇摇晃晃。
最开始是没那么喜欢,甚至不懂什么是喜欢,没有心脏怦怦跳,也没有一只小鹿在乱撞。只是因为他对我极好,好吃的我第一口,走马路护着我在里面,永远是挑好骨头的肉,指甲剪得整整齐齐,可以坐4小时的高铁,1小时的乡村大巴只为见我一面。我觉得,这就是爱情了吧,我一直觉得我是没有爱情的,我只是贪图了那份好,承认了爱情。
后来,和所有童话故事的结局一样,王子和公主在一起了,却不会提起在一起以后的生活。我们分开了,因为见到过你爱我的样子,所以,我也知道你不爱的样子。卑微过,晚自习的时候,确定分手的那一天,我在走廊,靠着边,看着学生打打闹闹,屏幕上的光明明灭灭,终究是让学生看见我红了的眼,很狼狈,和我发给他的一大段一大段的文字,一样狼狈。我问过他,我到底哪里做得不够好,他说,没什么不好的,就是太爱吵架了。我……终究变成了个爱好为吵架的女子。他却从来不想,我们因为什么而吵架。
后来的后来,也就没有后来了,我等到了他考研结束,等到了一句又一句的对不起。男生很奇怪,刚开始很喜欢你,掏心掏肺的也是真喜欢。后来不喜欢你,嘴冷心冷也是真不喜欢。所以啊,后来我就懂了,男生说的喜欢是有保质期的。
再后来,我也终究知道了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的意思。古人诚不欺我。
可是,男生的温柔是毒药,上一次我把生命献给了爱情,后来,我大难不死,青春抵了命,却没有后福。第二次的爱情,那不叫爱情,那是渡劫。如果明天我渡劫成功了,我就继续讲我的故事,如果不好意思被天雷轰了,那就当没看过我的故事。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人活久了,故事就多了,携着一杯酒,别处故事也好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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