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快速发展下,各国都加大力度推动大数据的发展,资产化、有价化,实现大数据的商业价值,因此,美国也形成了以数据经纪产业发展的模式,把数据商品化进行开放交易推动大数据的发展,涌现出众多的数据经纪公司、数据经纪人等,此种方式也为我国的大数据交易提供了一些思路,具体意义有如下几点。
一是大力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坚持政府数据以开放为原则、不开放为例外,坚持政府数据开放先行、公共数据开放跟进,推进落实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为数据交易产业提供不竭资源源泉,活跃、繁荣数据交易产业,做大作强数据交易产业量体。
二是夯实大数据交易基本功能。鼓励数据交易机构积极探索实践,推动大数据供需有效对接,搭建大数据讨价议价撮合机制,探索大数据交易交割模式,增强大数据流通变现能力,引导大数据资源以多种价值形态参与社会生产生活活动。
三是构建适用于大数据交易的云端集散中心。鼓励数据交易机构积极申办云存储中心、对象存储空间、可寻址存储空间、云数据多点共享协同中心、集聚式自助管理系统、中央存储平台等云交易系统,通过云平台实现数据集中,形成自主可控且能增值利用的大数据集散中心。逐步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数据接口,引导第三方数据开发者和社会力量对数据进行社会化开发、汇聚和整合,推动大数据按照等价支付、有序流动的原则在云架构中进行自由流动,带动整个数据价值链的规模化发展。
四是与数据源保持同步更新数据。数据交易机构应当与数据源签署明确的数据更新协议,按照数据源数据升级时间表的频度,与数据源按日、按周、按月、按半年或按年同步升级数据。由于用户本人往往是最原始、最可靠的数据源,为了激发基于用户身份信息(PII)的用户端应用和服务的创新浪潮,用户应当被赋予明确的权利,以便其能够以可行、机器可读的方式接入用户个人数据,使得用户能够表达其政策诉求、使用偏好和缔约要求,推动用户和数据源签约公司共同参与大数据的治理和精用。
五是推动大数据交易和大数据应用连体融通发展。数据交易机构应当瞄准重要行业的重大应用需求,利用前沿性的大数据分析挖掘技术,实施大数据资源价值的深度分析和关联开发,探索富具市场特色、满足市场特需的数据创新应用模式,形成适用于重点行业大数据挖掘技术、分析流程、领域模型等关键应用和产品。
六是打造全国性的大数据交易产业链。数据交易机构应当以推动数据资源开放、流通、应用为宗旨,广泛聚集大数据提供方、数据开发者、大数据交互平台、大数据使用方及数据投资者,推广应用个性化医疗、数字金融、智能交通、精准营销等基于大数据的新型商业模式,在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应用等关键环节形成产业合力,打造全国性的大数据流通、开发、应用产业链。
美国的数据经济模式,只能效仿,而非生搬硬套,我们数据基础、设备设施等不同,更应开发出不同的独具特色的数据价值之路。
原文地址:http://www.dashengzb.cn/articles/a-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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