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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后半生该怎么过——亦舒《我的前半生》读后感

你的后半生该怎么过——亦舒《我的前半生》读后感

作者: 李户勒大 | 来源:发表于2017-07-27 15:34 被阅读116次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吸引了不少亦舒粉。晚上好奇心作祟上优酷打开了第一集。当女主出场后我有一种广场舞大妈的既视感。据我所知,越有钱有地位的人他们的品味也是不低,他们不会穿着打扮得如此张扬夸张,而是低调奢华有内涵。君不见南京专卖奢侈品的德基广场内,LV、爱马仕、古驰,哪个是如那位女主的穿着打扮那样乡村气息外泄的?所以还是《欢乐颂》剧组的服装造型做得好,服装道具都是真名牌,有一种高贵的涵养。

    电视剧是看不下去了,索性上网找了原著来看。关于亦舒的小说,以前上学的时候读过《喜宝》,并不喜欢,觉得故事不好看,后来连故事都忘了。前几年读过《红尘》,觉得有那么一点意思了。倒是在网上听人讲起过喜宝那句名言:我需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那么就很多很多的钱,如果两件都没有,有健康也是好的。我觉得这句话真是犀利到家啊。我们常常听到一种论调:择偶时不要在意物质。既然是择偶,用上了择这个字,那必然就带着挑选的性质。要么挑我爱的,我只有爱得死去活来的才能不在意贫穷的生活。挑不到我爱的,挑个物质不那么差的至少可以不为柴米油盐日日失眠。谁会故意去挑/择不合用的东西呢?

    回到小说。《我的前半生》讲述女主结婚十三年,是全职阔太。男人突然提出离婚,寄情于一位女明星。女主爽快离了婚,开始在职场拼杀,后来辞职转做陶艺,并经由在国外念书的女儿撮合,收获了另一段婚姻。

    这是本同样犀利的书,亦舒把婚姻,把人情世故,把男女两性,把闺蜜之间的小心思都写得酣畅淋漓。

    比如说女主的闺蜜有男朋友了,没有告诉女主,女主竟然是吃醋的,并且发了火。而当闺蜜婚了,女主有一种失落感。这世间所有的闺蜜都不过如此,一旦结了婚,就不再是那个可以听你倾诉可以冲过来挺你的人了。

    钱钟书说,婚姻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去。女主闺蜜的婚姻就是这样的。在职场上拼杀十几年的闺蜜,选择了与老公去澳洲定居,做全职太太生儿育女。然而她感叹道,婚姻中各种难以述说的无奈。这就是真实的生活。

    比如说女主的前夫多像我以前认识的一个女性朋友的前夫啊,厌倦糟糠之妻,与小三结了婚。可是一旦小三走进了真实的生活,就又是那个让自己厌倦的糟糠——不是妻,貌似前妻才更像妻,想想有些后悔,还是前妻好啊,听闻前妻有男友了或者再婚了心里酸酸的。

    比如说更多的已婚男人他们厌倦家里的糟糠之妻,懦弱的他们出于责任或者面子他们不会选择离婚,而是接近身边的女性,对其大吐对家中老婆的不满,以获得同情与认同,进一步获得情欲上的快感。

    红男绿女之红尘百态尽在这本书里,而这本书对当下的我们最深刻的指导意义就是:你怎样去经营你的婚姻?为什么女主前一段婚姻走向了失败,而为什么离婚后的她却散发出了魅力让那么多男人为之倾倒?

    不论你是在职场上拼杀的妻子,还是全职太太,婚姻都难免有七年之痒。为什么会痒?因为不再有激情,因为人都在不断改变两个人渐行渐远……各种原因总结起来就是:你习惯了赖在这个固有的状态中,不愿意去保鲜自己的状态。就好比一个外观过了时的花瓶里插了一束落满了灰的塑料假花,你看着就很想换个新的;就好比一个人每天心满意足地吃睡看肥皂剧,不再运动不再阅读不再关心时事不再社交,这个人一定会体重增加思维变得迟钝。之前在其它公众号上看到有文章评论王者荣耀之游戏瘾,文中写道:当青少年在家中在现实中得不到温暖,他就会沉迷到游戏中去。我觉得这句话用在婚姻中也是对的。人都是喜新厌旧之动物,当一个男人在家里找不到温暖找不到鲜活之感,他就会出去寻找。

    很多年前看池莉的小说《来来往往》,这部小说也够犀利,道出了为什么男人一事业有成就外遇的本质。首先不谈男人本身就是下半身动物——至少我觉得男主还是蛮好的一个丈夫,书中的女主,家里的花瓶插着一把塑料假花落满了灰尘,穿着不合适的夸张衣服,她的言谈举止让她无法去应酬的饭局。本身就谈不上有多少爱情,这么多年来的家庭主妇生活,让她已经跟不上这个男人的步伐。而当她发现男人出轨后的那么一闹,实际上就更加深男人对她的反感把男人推向小三的怀抱,当然,小说没有给出结局。我觉得还是亦舒笔下的女主拎得清楚:他不爱我了执意要离婚,我就拿着赡养费离开。

    有一个词叫黄脸婆。一打开朋友圈很多女人都在转发公众号上那些垃圾文:女人要学习多爱自己一点不要变成了黄脸婆……女人要让老公给自己花钱不要省……真正的黄脸婆并不是外表上的衰败邋遢,而是心理上的。想要不做黄脸婆并不是如亦舒所写的那位女主那样一定要有自己的事业,而是,你怎么样在这段婚姻当中始终保持鲜活,怎样与你的另一半共同进退步调一致。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想要抓住男人的心,必须要抓住男人的胃。我觉得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不是按照字面意思去理解。如果你真爱这个男人,你会愿意为他做出每天不重样吃到不想丢的美味;你会愿意在他和大部队们去摩游的时候成为他后座上的那个家眷;你会愿意去了解他的精神世界并向他敞开你的精神世界并且共同创造一个新的精神世界。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当你始终赖在原地——正确地说当别人都在往前走的时候,赖在原地的你其实是在退后的,当你在退后,你的婚姻就成了爱情的坟墓。而当你如《我的前半生》中的女主那样,充实自己让自己不断保鲜,首先给自己一个充盈的精神世界,以鲜活的灵魂去经营鲜活的婚姻生活,请问,你又怎么会是黄脸婆?小三又如何能找到破口?

    我觉得,《我的前半生》,亦舒笔下的女主虽然在那段婚姻中已经自我作贱到慵懒衰败,但仍然是有灵气的,不过是暂时蒙了尘,比如她对服装对家居的美感仍然是在的。而电视剧中的女主一开场就让人觉得怎么那么二,二到家了,这样的女人摆现实中,应该是很难黄脸婆逆袭成白富美+知性的女子。

    总之呢,一部小说,有的人看个故事图个打发时光,有的人能看出其中发人深思的部分。而我,看完之后写了这一篇长文。

    最后,说一下这篇小说对我这个单身人士的指导意义。小说中女主的闺蜜对女主说:要么恨前夫,要么恨亲妈,总之你得找个人来恨一下。这句话真是把人性中的某种丑陋点到位了。因为我总要给自己的失败给眼前的不堪找一个借口啊,我总要给自己留一个余地啊——哪个人不是过度地爱惜自己呢?这部小说告诉我:不论我婚了没有,只要我还活着,我都有改变的可能,我都需要给自己的人生保鲜。所以,还是《圣经》上说得对:忘记过去,努力面前,向着标杆直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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