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女方一般都让写自己的名字,女方觉得自己很聪明,但是最后女方还是被男方甩了,连一分钱都拿不出来。
在绝大多数购房者看来,如果房产证上加上了自己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有我的一份,但是,其实不是的。
这种情况,女方可能被净身出户!
凡是结婚前男方出资全款购房,不管房产证上是阿猫阿狗的名字,都跟你(女方)没关系!这属于出资方个人财产,不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
既然男方全款买房,女方没分,那双方共同出钱买房,女方总可以分得部分房产吧!错!你忽略了一个本子,那就是不动产登记证书。如婚前男方出首付,贷款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在自己名下,即使婚后双方出钱还房贷,你也只能得到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的补偿金。
两个证不一样:
根据有关规定,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两者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两证不一样哦!
房产证署名越多,缴税越多
房产证上署名越多缴纳的税款也越多
关于房产证上写几个名字的问题,其实房产证上写几个人的名字都没问题,但写的人越多,要缴纳的税款越多,如果写父母的名字,过世后也要再交遗产税。
另外赠与行不行?
婚前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且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有两种情况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从该规定可以看出结婚前,除非一方父母购房时明确表示系赠与双方的,否则应当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2、那怎样才算“明确表示”呢?表示是否须要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呢?从上述的司法解释可以看到,法律并未对赠与明确表示的形式做强制性的要求和规定,也就是说该“明确表示”可以是口头的、书面的、行为上的以及其他能证明系赠与双方的意思表示均可。因此,婚前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且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行为,应当视为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行为(如仅赠与自己子女则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即可),即婚前一方父母全款出资、未要求夫妻出具借条且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应当视为系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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