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高中的时候,第一次写作课的材料是:他/她。男生写她,女生相反。
第一次说起她,是在初一刚开学的某个晚上。女生永远是男生夜谈话题之一,我记得当时我说:“怎么会有人的刘海像粉丝一样!”引来宿舍大笑。
初一的时候,曾经为了给别的女孩打抱不平对她冷嘲热讽。她很高傲,根本就不理睬,我也没有继续自讨没趣。
十四岁,和她成为好朋友,当时座位隔着一条窄窄的过道。具体是怎样开始的我已经记不清了,有一次我问她我们是怎样熟悉的,然后就跟她说了初一的事。她说:“初一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有你这个人。”确实挺高傲的。
许涵说:“你喜欢她。”我不知道,我和她只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那时候没有手机,每个周末晚上都偷偷拿着母亲的手机和她聊天。十五岁的生日她只邀请了三个男孩,我,许涵和邹烨。
她学习成绩并不是很好,可从来没向我问过问题。我只说过:“你可能需要考试吉祥物。”下个星期,她果然带了一只吉祥物。
许涵喜欢她,为了掩饰喜欢她,他向所有人说了我喜欢她。我害怕她听到会疏远我,我跟许打赌:我可以剩下这几天不和她说话。还好只剩两天,我跟她说了这件事。她说:“我相信你!因为我们是以彼此为荣的同伴啊!”我不怕许涵了。
为什么我要害怕让她听到我喜欢她的谣传,可能我真的喜欢她吧。中考前夕,我跟许涵掏心窝,“如果我考到澄中,我就去跟她表白”。
那个夏天,是咸咸的海水。厦门的天气极好,海风吹起她的发丝,落日的余晖映射在她干净的脸上。十五岁,或许是那只吉祥物,或许是和许涵的那个赌。总之,我很满意这份转折点的成绩单,澄中的录取通知书也下来了。但她没有考上澄中,她在我的留言本写过:要一起考上澄中。
我沉浸在喜悦里,忘记了那个赌约,许涵专门来提醒我。我觉得表不表白来说,已经不是很重要了,我和她关系那么好,况且以后又不是同校。说到底,表白,就需要一点勇气或者借口。或许,这就是我给自己找的借口。
“我喜欢你”这四个字并没有那么难以启齿,她以为我在玩大冒险。我还是用了三个小时的时间来证明我多喜欢她,但游戏还是结束了。
隔天起床我忘记了昨晚与她表白的事,一如既往地跟她说早上好便开始闲聊起来,她也是。完全没有表过白的隔阂,而且从此也可以大方地说是我喜欢的人啊。
那只吉祥物可能还剩下一点点的魔力,她转学澄中了,再次和我同班。当时的喜悦根本无法用言语表达。所以,我又可以假装给她绊倒,又可以上课看着她,又有共同的话题了。再加上,给她买早餐,给她送药,为她搬书箱。全班的人都知道我喜欢她,很幸运,她也知道。
十六岁末,文理分科。我问:“她是准备选文还是理?”答:“文”我还是有犹豫一会儿,紧接着就把“文科”写上去。
十七岁,终于我们从无话不说变成无话可说。那是我第一次觉得背诵是一件很难的事,背了一天话面对她也是脑袋空白。那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看着她,烟花真的很漂亮,她一眼也没看。我没有哭也没有笑因为这是梦,如果真的是梦那就好了。
十七岁的喜欢,没有理智也不需要理由。有结果的话,它是爱情的样子。没结果的话,那就是青春的样子。不过没关系,因为现在,你的气质里就藏着你走过的路、读过的书和爱过的人。
后来,我遇见过很多人。像她的眉,像她的眼,但都不是她的脸。也经历过很多事,才明白当时并不是习惯的喜欢,而是她真的很好。
前几日有人问我:“你还没有找女朋友吗?”我默不作声,两颗心的相遇岂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见我不答便接着说:“原来你还喜欢着呢,都没变。”又笑着和我打趣陈妍希都有孩子了,我也可以找女朋友了。
我想,也许有那么个瞬间,她应该也是喜欢我的,只不过这种瞬间稍纵即逝。还好,在青春遇见她,我没有遗憾。
我见过姑娘,面容清秀,白里透红。在夏风中欢歌笑语,我默叹,以为长久。可世间,又有哪一种感情可流传千古呢?一个夏季熬成一个秋。姑娘,你可知有人笑着说悲伤。人该长情到底,哪怕是场幻觉。
仍记你最初美妙,愿君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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