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一件很奇妙的事,奇妙到成为放大镜,让你连在路边看到一只蚂蚁都觉得是非对他说不可的大事。
喜欢也是一件最无理的事,你很好,但就没能进到他眼里。
情窦初开的年纪,很多人肯定都幻想过自己未来会喜欢的人是怎样的,他是卷发还是直发,是阳光还是腼腆,是情话信手拈来还是嘴笨只会说喜欢。
有了这样的标准以后,遇见谁都想衡量一下,但是好像又谁都不能完美的符合你年少时的幻想。
Z先生问过我一个问题,在我声称自己对他有非分之想以后。
他问我:“你喜欢我什么?”
我立马细数了好多他的优点,比如说不爱喝酒,不会抽烟。然后他就十分笃定的告诉我,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他。
Z先生是我遇见的和我幻想中的另一半最相似的男人,可惜的是他最后没有成为我的男人,因为他也笃定我根本不喜欢他,就像我笃定自己对他有非分之想一样。
也许真的如他所说,我一点都不喜欢他。我喜欢的,是活在过去的梦里的人,那个好像真的遥不可及的人。
经常听到女生问:“男生一般会喜欢怎样的女生呢?”
这样的问题下往往很热闹,有人嘲讽,有人解答得像玄学。
最认真也最诛心的评论是:“他觉得他喜欢的女生。”
因为他喜欢,所以哪怕再任性、再无理取闹,都是那个人眼中最美的风景。
因为他不喜欢,所以哪怕再乖巧懂事、再善解人意,都进不了他的眼里。
最重要的是,一个喜欢你的人,从来不会舍得对你若即若离,去小心翼翼的猜测他的心意。
因为喜欢一个人,是最卑微的事,但是当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的时候,全世界的花都比不上眼前的一朵。
进入大学以后知道了学长学姐口中的速食爱情,从遇见到在一起有时候甚至用不了一周,分手也或许用不了一个月。
爱情的概念似乎在慢慢模糊。
我好像一直在等,等一个终究会遇见的人,等待的时间足以藏起许多秘密。在遇见他以后,想带他去看看所有珍藏的风景,慢慢的把那些秘密都说给他听。
爱情,是慵懒又随意的吧。
又或许不是。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