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早的年华里用不起也担不起爱这个字眼,但却比之后任何的岁月都有资格拥有一段只有自己惊心动魄的暗恋。
可能每个人都会有过吧,以朋友的名义喜欢着不敢言说的那个人。
程夕也曾喜欢过一个人,那个人是她青葱岁月里可望不可及的暗恋,年少时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的守护。
程夕喜欢他十年。
十次吹灭生日蜡烛,她看他游走于一个又一个女生中,看他一段段恋情开始又结束。她只能默默守护,无权问询,说到底,她不过是那个人最普通的一个朋友而已。
他被程夕喜欢十年。
十次春雷响彻寒冬,那个人看她努力活在他曾喜欢过的每一个样子里,看她一次次因为自己,卑微至极。但他只会微笑寒暄,尽情利用,说到底,他只当她是可靠的助力罢了。
在程夕最美的年华里,她自卑不敢挑明,他也乐得避免尴尬,佯装不知,就这样打着哑谜,礼貌而疏离。
程夕说,“你以为我不想吗,我每次想放手时他都会给我希望。”
然而暗恋是场没有观众的独角戏,即便是希望,也不过是自己的臆想。
“她可以放手的,但她非要跟自己过不去。”
她喜欢的那个人不过这样评价她。因为他从来不喜欢这样一个因为喜欢他而连自己都不爱的程夕。
不是每个女孩儿都是赵默笙,被何以琛捧在手心上。更何况赵默笙喜欢何以琛,勇敢而坦荡,从未轻贱过自己。
不是每个女孩儿都是郑微,多年以后仍然能让陈孝正念念不忘。更何况郑微喜欢陈孝正,浪漫而洒脱,从未让自己被过去的情感束缚。
其实,当你喜欢一个人喜欢到作贱自己的时候,他更加不会真的喜欢你。他可能有千百种喜欢的样子,却不会是你的样子:
因为你暗恋的样子就像一只蝼蚁,他看到的不是你的喜欢,而是你可以随意践踏的尊严。
张爱玲曾写到:“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他日,她也曾多么低的姿态啊。她极尽一生地百分百地去爱胡兰成,可是胡兰成的爱却是短暂且善变的。
她给他寄生活费,虽然她知道他在外地有了别的女人,而且还会一起花她寄给他的钱。这种痛,这种凄凉,该是多么刻骨。终于,经历几次后,她终于下定了决定,再也不见胡兰成了。
任时光匆匆,我只在乎你,可你是否对得起我的在乎与诚意?自尊自爱的花朵不会低到尘埃里,曲意逢迎换来的不是爱情至多是怜悯。
当你喜欢一个人时,并不意味着你把伤害你的权力交给了他。
我们总会认为,所谓喜欢一个人,就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无怨无悔的付出,恨不得把全世界都给他。
付出没有错,甚至可以不求回报;你不必一定接受我的心意,但至少要珍重我的情谊。
所以啊,
我愿你好,即使后来你与我全然无关;
我是自由的,我可以选择爱你的方式,也可以选择喜欢或不喜欢你;
我是洒脱的,我不会为你孤注一掷,也不会为你卑微如尘土;
我是骄傲的,即便你不将我视若珍宝,我还是我自己的小太阳。
我喜欢你,也许会一直喜欢你,也许会喜欢到天荒地老—— 但我还是我自己。
“Every once in a while you find someone who's iridescent,
and when you do, nothing will ever comp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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