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很多年未曾看过小说了,已然忘了那个曾经对小说爱不释手的年轻的自己。偶然间看到这本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内心突然被激起了一阵奇怪的涟漪。罗曼·罗兰曾经说过:“没有人是为了读书而读书,而是在书中读自己,在书中发现自己,或检查自己。”透过那个步履维艰的老人,我仿佛看到了我自己。
一个老人,在退休后百无聊赖的日子里日复一日,孩子过早离世,夫妻疏离。突然有一天收到一个几十年未见的朋友的来信,说自己得了癌症。他想要回信却不知如何下笔,任何语言都是苍白的,最终写了寥寥几字,出门寄信。路过一个加油站,一个女孩儿说起信仰这回事,他想起自己人生错过的诸多东西,就像路上错过的多个邮筒,他想不能再错过,必须得做点儿什么。突然间内心充满了力量,给那个说自己得了癌症的朋友打了个电话,告诉她:他正在来看她的路上,让她一定等他,然后开启了一个人的朝圣之路。凭着“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的信念,这个老人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这个横跨整个英格兰的旅程中,他不断看见自己,不断看见自己的过去与现在,这场朝圣,就像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这个写了二十几年广播剧本的剧作家,第一次写小说就荣获2012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并获得多个赞誉,可见《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的深入人心之力。
《一个人的朝圣》的主人公哈罗德在不断走路的过程中想明白了自己六十多年的人生。他想起自己被父母抛弃的小时候,还有离家出走的母亲和花天酒地、自我麻痹的父亲,想起自己唯唯诺诺、活得像个影子一样的人生,想起自己不曾亲近过的儿子,还有疏离的妻子,想起自己失败的一生,在每一个跨出的步伐里,都有一个曾经使自己麻痹的记忆,越来越清晰。那个丢失的自己,正在一点一点被捡拾。
是谁说的,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要在路上。那是因为在路上更容易看清自己。就像跑步的时候,头脑里会不自觉想起一些事情,很多不明白的事情,跑着跑着就想明白了。
哈罗德不是一个了不起的朝圣者,他其实比任何一个普通人还要普通。他在路上也曾多次迷茫,想不起自己为何要走这段路;甚至走错路,想要放弃,像每一个你、我、他一样的人。他以为他可以救自己的朋友,他以为他可以改变一些什么,就像那个加油站女孩说的:“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可是到头来,他什么都没有改变,朋友还是因癌症死了,他走过的路,身后什么都没有留下。
可是,真的什么都没有留下吗?那倒未必。至少在我看来,他原谅了那个失败的自己,找回了应有的自我。他曾经对世界做过的每一个妥协,对自己的每一次放弃,他都释然了。他原谅了自己。原谅自己,也许不能开启人生另一种可能,但肯定会得到些许慰藉。让自己的以后的每一个日子里,都能够由衷地微笑面对。
看完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我才想起来,我也已把自己弄丢很久很久了。那是因为自己不曾真正原谅过自己罢。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缺陷,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不易,被生活推着走的无趣的人生,无须抱怨。说起来,那不过都是自己的选择。
往后的人生还很长,很长。你如果想幸福,谁都拦不住。你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原谅自己,把那个丢失的自己一点一点找回来。只有勇于面对真实的自己的人,才能在人生这条路上找到一席之地。但是,首先,你还是要相信,就像那个加油站女孩说的:“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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