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曾经写过一本书叫《向少年啦飞驰》如果没记错的话。我五年级或是四年级从比我大八岁的姐姐手中接过它,姐姐说:
“你看的那些书太幼稚了,韩寒写的书才精辟。”
我盯着封面龙飞凤舞的毛笔草书字体,心里琢磨着要从哪儿断句。向/少年啦/飞驰,还是向少年/啦飞驰,或者是向少/年啦飞驰,默读了几遍,感觉还是第一种比较通顺。至于这个标题的意义,当时我是没弄懂,现在也不太懂,吊诡的啦字横亘在中间,究竟有么功能。
整本小说主人公都无所事事的游荡,丝毫看不出主题或意义,这是韩寒小说的一贯风格。他说:
“你们读我的小说会发现,我所有的书里主人公都没有正经事干,都处于浑浑噩噩地混日子的状态。因为我觉得这就是生活,生活哪里有那么多有意义的事情。”
我十分赞同。并且一度将《向少年啦飞驰》作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到处推荐给我身边一边流泪一边看《天使街二十三号》的同学们。
小时候热衷于给一些事物戴上“最喜欢”的帽子,比如那时候,最喜欢的颜色,最喜欢的朋友,最喜欢的牛奶味道,最喜欢的零食等等。
越长大越发现没有最喜欢了,只有还不错。前几年被问到一个阔别已久的问题:
你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
我愣了一下,脑子里像延时摄影短片一样过了一遍各种颜色,然而对这些颜色的感觉并没有多大差别。还好我记得我曾经的答案,橙色,借用一下没关系吧。
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随着年龄增长心变大了,留给“喜欢”的位置增加了,曾经那些特别的存在就“泯然众人矣”了?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了很多解释,思考也是种自娱自乐嘛,说一种比较满意的:
因为想从有限的认知里找出证明自己独特的内容。
由今天的体感温度零下十度,想到一些事情。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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