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书中,道金斯将社会学说中的主要论题逐一做了详细介绍,如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主义、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等。同时,道金斯以生物学研究上的进展及自己的理解为基础,将生物进化的单元或层次确定于基因,并通过对伦理学语言的运用,说明基因的基本特性就是“自私”。
道金斯认为,基因为达到生存目的会不择手段。比如,动物照料它的后代,从生物个体的角度来看,这也许是一种利他行为。但是正是因为基因控制着这种行为,它才能通过动物照料后代的这种利他行为完成自身的复制,从而使其自身得以生存。显然,所有在生物个体角度看来明显是利他行为的例子,均是基因自私的结果。基因唯一感兴趣的就是不断重复地拷贝自身,以便在进化过程中争取最大限度地生存和扩张。由于基因掌握着生物的“遗传密码”,所以一切生命的繁殖演化和进化的关键最终都归结于基因的“自私”。
《自私的基因》——人类的本质是自私《自私的基因》一书的主要观点正好就是书名。道金斯认为,生物的个体和群体只是基因的临时承载体,只有基因才是永恒的,基因既是遗传的基本单位,也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而且,基因的本质是自私的,它们控制了生物的各种活动和行为,目的就是为了使基因本身能更多、更快地复制,只要能达到这一目的,基因是无所而不为的。不同的基因组合在一起,是基因之间的一种互相利用,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复制。不同的生物运载着不同的基因组合、好的组合使所包含的基因都能成功地扩增,承载这些基因组合的生物也能兴旺发达,而不好的组合会导致所包含的基因的扩增不那么成功,承载这些基因组合的生物也会衰亡。这就从基因的自私性这一方面说明了生物的兴衰史,亦即生物的进化。
在学术流派上,道金斯属于达尔文主义者。他批判地继承和发展了达尔文理论,通过对动物行为的研究,以达尔文的自然进化论为出发点,通过对生命的起源、遗传机制的论证,确认基因既是遗传的基本单位,也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而种群选择、群体选择甚至个体选择,都是同达尔文的进化论相抵触的。他公开声明自己作为无神论者的立场,并通过一些著作,论证自己的进化论和无神论的思想,《自私的基因》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部。
《自私的基因》——人类的本质是自私作家梁文道曾评价说:道金斯创造的觅母与基因相对。如果说生物基因能决定我们的行为,但还是会有一种文化基因影响生物,也许能解释文化传播的过程。
而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来源于生物基因又革新于基因。
人类的伟大就在于其不凡的变新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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