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眼睛刺挠 | 来源:发表于2023-12-26 09:13 被阅读0次

    昨天看到的一段经文深深触动到我。

    大卫犯下奸淫之后又害死忠心战士乌利亚,先知拿单骂醒他,他意识到自己得罪了神。然后拿单对他说:“耶和华已经赦免了你的罪,使你不致死亡。但你做的丑事给了仇敌亵渎耶和华的机会,所以你这个孩子必须死。”

    我昨天吐槽大卫,同时也知道自己比他还不如得多。保罗说不要把恩典当做犯罪的机会。从人自私的角度,这句话不合理:既然有恩典,为什么我不能利用恩典,一边犯罪,一边逃避犯罪带来的代价呢?

    当然,这种逻辑本身就建立在人罪的本性上。

    纠结这个问题的人,就如我以往做过的那样,真是自我中心。在这个过程中思考的都是自己有没有损失,却没有想创造我的上帝。我所做的事,不仅会对我的生命带来影响,更重要,是会给仇敌亵渎我神的机会。

    这仇敌可能是这世界的敌基督者,也会是天空属灵气的邪灵。就像神会为每个灵魂的得救高兴,仇敌也会为每一次灵魂的败坏叫嚣。我要同仇敌忾,不给它这样的机会。

    求主帮助,帮助我活在主的爱里,穿戴神所赐军装,好抵挡仇敌,不给他亵渎的机会。

    我神可敬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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