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梳子卖给和尚?
本质上这个问题是一个用户和客户的问题。
实际的客户是寺庙,但是用户是香客。将买单和使用区分开来,我们就能抓到背后一个共性的原因:真实的商业模式路径带来真实的触点和视角的切换。
我们的产品,卖给的用户和客户,是谁?我们是否有思考过,客户买了我们的商品,或是用户买了我们的商品,他是如何应用我们的商品给到他的客户,从而帮助他完成给到他的用户需要完成的任务?
乔布斯就是一个极为明白用户和客户之间的关系,也特别在意的是,客户如何给用户去展示自己的任务。
MacBook一开始的设计,就把苹果的logo反过来,这样在打开电脑的时候,logo对着对方就是正的。并且亮灯。
第一个是对logo的尊重,第二个实现了客户的情感诉求的任务(体现自身的独特性)。
不仅如此,keynote,pages,iMovies,都是从客户真实要完成给到用户的展示过程逻辑来进行设计。
所以如果要说从解决问题的视角,我们就会发现真实核心的概念,用户的任务是什么?在克里斯坦森的书《创新者的任务》,这本书按照克里斯坦森说,其实就是他《创新者的窘境》以及之前写的书的一个元起点——用户的任务。
在一条长长的链条上,每一件事都是拥有一连串的因果,每一个角色都有他不同的角色,如何去满足他们真实的需求,有时候客户并不能表达精准,反而是来自于他们对他们的客户的需求把握不精准。用更长的链条去思考用户,才叫做真正设身处地的为用户设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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