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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好人不应该存在吗?

《芳华》:好人不应该存在吗?

作者: 江雪阁 | 来源:发表于2020-03-23 22:22 被阅读0次

《芳华》是严歌苓的作品,有一定的自传性质,描写的是七十年代初期一群文工团的年轻人的故事。故事分两过去和现在交叉叙述,拉开小说的视觉深度,引起读者的兴趣和深思。

主人公刘峰,文工团里一个不出众的人,来自农村,除了翻跟头,业务水平一般,个头不高,只有一米六九。他的特点是热心、能干,谁的忙都帮,是组织上树立的正面典型,全军学雷锋标本,在战友中有“雷又峰”的外号——把Liu的音拆开了往垮了念。

刘峰暗恋林丁丁,一个萌萌哒的上海妹子,但林丁丁在做着当首长儿媳妇的美梦,还跟一个离异医生和一个通讯员保持暧昧联系,享受被追求的感觉。刘峰怕耽误林丁丁进步,一直没表白,等到她的入党申请被批准后才开口。一开口,把林丁丁吓了一跳,她没想到老好人还有这个想法,而刘峰一激动,过去要抱林丁丁,手摸到了林的后背。

林丁丁紧张之余喊了一嗓子“救命”,就跑掉了。这声呼救被一个小孩子听到了,告诉了大人,然后事情就捂不住了。刘峰被当成了生活作风有问题的人,从正面典型变成了人人批斗的反面典型,然后被下放连队。

在连队期间,刘峰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在战场上失去了右臂。

另一个主要人物何小曼,自幼家庭不幸,生父自杀,生母带着她改嫁,在新家她是人人嫌弃的角色。何小曼长大后逃离了家庭,到了文工团,但她还是个被排斥的对象。在排练舞蹈时,其他男兵不愿意托举她,说她身上有异味。

又是刘峰站出来,主动跟她搭配,就像他在任何时候都抢着脏活累活干一样。在那一刻,何小曼在心里把刘峰当成了依靠,萌生了情愫。在刘峰被揭发、批斗并被下放连队前,只有何小曼去送了他。

后来何小曼也上了战场,是以护士的身份上去的,并且救了一个负伤的战士。何小曼的事迹被报道后,她也成了英雄人物,被安排四处做报告。人生大起大落实在是太刺激了,何小曼受不了,精神出了问题,俗称疯了。

《芳华》中还要两个比较重要的人物,一个是叙述者“我”,萧穗子,一个年纪较小的文艺女兵,因为谈纸面恋爱被揭发、被批判,所以游离在争取进步的人群之外;另一个是郝淑雯,高干家庭出身,长得性感、漂亮,觉得谁对她好都是理所应当的,喜欢跟社会上的不那么正经又能混的男人来往。

在故事的时间线上,以上是前一个阶段。在人物们都离开部队后的下一个阶段,故事是以下这样的。

刘峰回了老家,结了婚,后来老婆跟人跑了。然后到海南闯荡,干经销书报的生意,在这期间,刘峰认识了个站街女,企图带她从良,但失败了。再后来,刘峰成了北漂,到北京给侄子打工,看看大门什么。再后来,得了癌症,早早死了。总之,刘峰的人生下半场过得比较惨。

作者把何小曼安排给了刘峰,当了他的红颜知己,在他病重期间照顾他。何小曼在刘峰把她托举起来的那一刻爱上了刘峰,而那个会爱的刘峰在被林丁丁粗暴拒绝的时候就死了,所以俩人最后聚首,但没有真正在一起。

林丁丁呢,离开部队后圆了当首长儿媳的梦,但梦很快就碎了,以离婚告终。之后,林丁丁嫁到国外,当了餐馆老板娘,过了些年,又离婚了,回到国内。

郝淑雯,嫁给了当年认识的军二流子,老公在改革开放期间发达了,她也当上了阔太太,但老公在外面鬼混,她的生活并不幸福。

“我”,萧穗子,先是当记者,后来当作家,过得还行。

几个主要人物后来有交集,三个女人曾经相约一起看望生活窘迫的刘峰。时间过去很久了,当年的事情也不再挂怀,把刘峰害得很惨的林丁丁也不怕再见到他。在一起喝多了,郝淑雯还向“我”坦白,当年她主动勾搭跟“我”谈恋爱的那个男的,让他揭发了“我”,然后又把他甩了。

这些描写,颇有点儿相逢一笑泯恩仇的味道。

表面上看,这部小说写的就是几个人的青春故事,以及友谊在不再年轻后的延续。在前半部分的描写中,小说多多少少触及了那个时代的缺点,比如在集体主义、利他主义价值观盛行的时候,做好份内的事没什么人在意,只有去干份外的事,才被认为是功劳,于是大家伙都比着去干自己本来没必要干的活,以此博得组织的重视;再比如,家庭背景在当年的氛围下也是很重要的,对个人前途的影响甚至比努力更重要。这些内容看起来是有一点批判现实主义的味道的。

小说《芳华》的问题出在哪呢?出在作者的三观上,而作者的三观具体体现在对人物命运的态度和对人性的理解上。小说使用了第一人称叙述,“我”的叙述不仅带动着故事情节,也在对事物进行着价值判断。小说中的“我”的三观,就是作者严歌苓的三观。

主人公刘峰是一个好人的形象。作者对1970年代大家不惜弄虚作假当好人的现象有正确的批判,但刘峰做好事不是出于投机,他就是个好人;刘峰的“人设”在离开部队后的并没有崩溃,在海南企图感化站街女从良可以作为例证。

如何看待好人的命运起伏,就能体现出作者的三观了。作者通过作品中的“我”表达了根本就不相信好人存在,或者说不认为好人应该存在的态度。关于文工团期间的刘峰,作者这样写道:

反正,哪儿有东西需要敲敲打打,修理改善,哪里就有刘峰。连女兵澡堂里的挂衣架歪了,刘峰都会被请进去敲打。他心灵手巧,做木匠是木匠,做铁匠是铁匠,电工也会两手。这是个自知不重要的,要用无数不重要的事凑成重要。他很在我们当中重要起来。

但作者对这样的人是看不下去的,“我”的心理活动是这样的:

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好像在焦虑地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性,比如找个像何小曼这样的弱者捉弄捉弄,在背后说说郝淑雯这种强者的坏话,甚至趁人不备,悄悄地飞快地倒点儿炊事班的香油,更甚者,坚决不买牙膏,轮流偷挤别人的牙膏。刘峰就是好得缺乏人性。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虽然我当时只有十六岁,偶尔也会有心理不光明的时候。后来果真出了“触摸事件”,我的焦虑才释然。

也就是说,在严歌苓看来,太好的人是没人性的,只有坏毛病才能叫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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