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院书记员打电话,让我取钱某案件的判决书,我着急问她什么结果,得到的回答是“我只管送达,不负责告诉结果。”
我冒着大雨,急在火四地开车到了中院,焦急地等着,拿到判决书的第一时间,就直接翻到了最后一页,因为,我知道这是决定当事人命运的一页——上面清晰地判决:“……判处钱某s刑,缓期二年执行……”
这是我期待的结果,因为原来的一审钱某被判处s 刑立即执行。本次开庭,也很激烈,心里也很复杂,担心保不住当事人的命。至此,心里踏实了,胜诉的喜悦袭来,马上告诉他的母亲,那边传来激动哽咽的声音,一直感谢不停,我只能想象一个母亲对于犯罪的儿子即将判处极刑,又从那个边缘挽回后的复杂心情……
是的,身为律师,我们办理的只是一个个普通的案件,但是,透过现象,那都是他人的人生,关乎身家性命。欣喜判决给他从宽的处罚,这样的结果,虽然他可能终生监禁,但是,毕竟还能活着。
庆幸提前去会见他,在三个小时的时间里,他说出了许多心里话,认罪忏悔都已经为时过晚,但是,最终,留下了一条生路,无论如何都是值得庆幸的。于我而言,确实,有胜诉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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