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了半辈子了,记不清穿了多少双鞋子,但一些鞋子的记忆还清晰如初。
我们小的时候只有解放鞋可穿。解放鞋买来的时候是军绿色,但是洗的次数多颜色就淡了,到最后洗得都泛白了,于是乎鞋子的底也就薄了甚至底都穿了,需要趁赶集的日子拿去集市上去修。以前的人很节俭,鞋子破了都不会轻易扔掉,肯定要修修补补再穿,一次、两次还不够,修得鞋底厚厚的,不到万不得已鞋子是不会扔掉的。如此一来,修鞋铺的生意很不一般,那就需要等,有时等不及那就等下次赶集再去拿。
后来有了白球鞋,单纯的白,在那个时代白是一种时尚,满校园一片白。白球鞋好看是好看,但一点都不耐脏。像我们生活在丘陵地带,穿白球鞋务必得多加小心,才能穿个三两天不用洗。否则,穿个一天,甚至半天都得洗,下雨天你想不要想穿上白球鞋去上学。那时一个人有两双鞋的人极少,一双鞋不穿坏是不可能买的。幸运的是,一般情况下妈妈都会在鞋子穿得半新旧的时候备一双新鞋,留着外出做客或喝喜酒的时候穿,就这样遇见连日阴雨天鞋洗了不会干,也得想办法烘干。
湘南一带烧煤,整天整夜煤炉都不熄火的。妈妈就会把洗好的白鞋子放在煤炉架子边烘干。问题是白球鞋被火烤得泛黄,看着很不舒服。妈妈就会用一种白色的鞋粉拿牙刷蘸上,细致地在鞋面上刷上一圈,第二天一早起来就看见白白的球鞋在床边了。说真的,妈妈对我们严厉是严厉,但对于我们姐弟俩的衣食方面真的特别用心。我有时一闭上眼,妈妈半夜三更为我们织毛衣、洗衣服、刷鞋子的场景就会浮现在眼前。

我记得爸爸有次为我买过一双紫红色的凉鞋,是我的一次生日。那双鞋有一点点跟,配裙子特别好看。我如今这样热衷于穿高跟鞋,不知道是不是从那双紫红色的凉鞋开始的。那双鞋子穿了很久很久,以致于鞋带坏了,我就想办法用火钳烧红,把鞋带粘在鞋面上。只是不能在雨天泥地里走,不然那粘过的鞋带会被泥巴带出来就前功尽弃了。
在十二岁左右我第一次穿上了皮鞋。是二姨去外地带回来的,是深紫红的,平跟。因为我转学到了镇上的中心完小,穿着要体面。妈妈给我做了两条竹青色的裤子配着,还真不错。可惜我根本不喜欢那样的环境,读了一个学期自己给以前的班主任写了一封信,搞定转学。(题外话,此事另叙 )
真正开始穿高跟鞋是我家孩子爸爸给我买的。那时我们俩还在诸暨牌头玩具厂工作,有一次他要去绍兴一个印染厂拿印染好的布料顺便带我去外面看看。估计是对我的穿着打扮不太满意,从牌头坐车去到诸暨,下车就带我到一个大商场买了一双高跟鞋,还有羊毛衫和长裙。从此以后我就与高跟鞋结缘了,怀着子卓的时候几个月没穿高跟鞋,等子卓满月,我的乖乖,穿着高跟鞋带着子卓打预防针,从此以后再也未与之谈分手。
这不前几天送资料,看见路边有个鞋店在甩卖,哪能错过这样的好事呢。停下自行车一看,一下就看上了一双黑色的鞋子。可惜鞋码是34码,比我平时穿的鞋子小一码,但还能穿进去。老板一个劲地说:“不要紧,穿穿会松的。买去吧,这个价格平时哪里去买啊!”鞋子好看,加之架不住老板一劝,好家伙,狠下心就买来了。穿了两次,穿得时间久了脚被挤得麻酥酥真是不舒服。可是买都买来了,总不能扔掉吧。怎么办呢?有天傍晚我突发奇想,直接拿着剪刀在鞋后跟“咔嚓嚓”剪了两刀,这样一来穿进去是舒服了,可有碍美观,想前思后,最终还是觉得拿到后花园修鞋铺把鞋后跟两边扎结实。果不其然,让修鞋师傅这么一扎,嗬,可结实了,也不影响外观。

生活给予我爱,我且继续穿上高跟鞋好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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