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被称为中国电影史上的封神佳作,初看时其实并不懂,等到再回味时,却发现起承悲欢离合,竟也成了故事里的人。
带着对电影的记忆,走进了李碧华的原著里,但荧幕的载体和小说毕竟不同,甚至可以说是截然相反的两种感受。
一种是趋向直观的猛烈,一种更像是细水长流,而在此两种的结合下,却尤希望,自己也能以一种完美的表述向我心中无法跨越的经典致敬。
《霸王别姬》“那个戏疯子,戏傻子,戏痴子”故事的开端,九岁的小豆子被母亲卖进了梨园,乱世当前,谁都是自身难保,母亲有无奈,却也无能为力,窑子里的姘头,本已万人唾弃,但凡更有出路,谁会出卖色相维持所谓生存?
书中有一段描述是这样的:但凡有三寸宽的活路,她也不会当上暗门子。她卖了自己去养活他——有一天,当男人在她身上耸动时,她在门帘缝看到孩子寒碜得能杀人的眼睛……
那是一份为他好的契约,却也是一份抛弃他的背叛,被亲手切下的第六指,是一切的结束,也是一切的重新开始。
而对于小豆子而言,他没有选择,他只能这样入了戏园,正式开始了关于他一生的颠沛流离。
至于母亲,其实也是谈不上责怪的,很多人说他恨母亲,我倒觉得并不如此,俗话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那份属于他们彼此的血缘羁绊,或许更多的是理解吧,因为能保一命,能活着,已然成了那个年代最大的庆幸。
后来他给母亲写的信里,他会说他一切都好,会说不需要母亲记挂,虽然从来没有寄出去过,但他的心里一定是希望母亲都知道的。
《霸王别姬》“那个戏疯子,戏傻子,戏痴子”梨园的生活很苦,师父的棍棒体罚,是孩子们的地狱轮回,新伤添旧伤,是在恐惧中看不到出路的绝望。
背错的戏文“我本是男儿身,又不是女娇娥”是让他一次又一次的挨打,那份对于性别的模糊意识,那份本是男儿身的坚持,是最开始他对一切命运戏谑的反抗。
只是长的过于秀气的小豆子,注定是旦角的适配人选,烟杆在嘴里倒腾的那一瞬间,是一下子变得血肉模糊的疼痛清醒,那是师兄对他的惩罚,也是师兄对他的劝诫。
终于第一次背对的戏文,却成了另一种人生开始的起端。
男伶担演旦角,媚气反是女子所不及。或许女子平素媚意十足,却上不了台,这说不出来的劲儿,乾旦毫无顾忌,融入角色,人戏分不清了。
就像程老板蝶衣,只有男人才明白男人吃哪一套。
尔后师兄弟两个人如此开始了他们的成角儿之路。
《霸王别姬》“那个戏疯子,戏傻子,戏痴子”电影添加了一段小豆子和小癞子出逃的情节,加剧了戏剧化的冲突感,后来想想其实逃掉就好了,就不用受苦了,也大概会过上截然相反的一生。
只是他们还是回来了,属于骨子里的那份觉醒,已然唤醒了他对于京剧再磨灭不去的欲望激情。
而小癞子的意外,却又实实在在的,在每个人心里都激起了一层涟漪。
关师父无端一怔,他想起小癞子的死。想起自己没做错过什么呀,他也是这样苦打成招似的练出来的。
“想要人前显贵,必得人后受罪”,当年坐科时,打得更厉害呢,要吃戏饭,一颗汗珠落地摔八瓣……
那是属于一个年代的悲哀,站在戏台上的“讨好”,不过都是些穷苦出身的人,摸爬滚打换来的一身吃饭手艺,谁都这样来,谁也都这样去……
唯有活着这件事,是他们如一而终的渴望,活着就好了,熬出头,就成角儿了。
二三十年代,社会中人分三六九等,戏曲艺人定为 “下九流”,属于 “五子行业”。
哪五子?是戏园子、饭馆子、窑子、澡堂子、挑担子。
好人都不干 “跑江湖”事儿。
转机或许来自那次给张公公的演出,空前绝后,一战成名,只是对于小豆子而言,却是再次改变他一生轨迹的契机。
被侵犯,被羞辱,戏子一生,抵不过蝼蚁一般,终究只是任人宰割。
《霸王别姬》“那个戏疯子,戏傻子,戏痴子”街边遇到的弃婴,是小说之于电影很大的改动之一,但把小四变成那名弃婴,确实给人的震撼感强烈了太多。
后来的批斗,是因为这份羁绊彰显出的残忍与背叛更让人久久难以释怀。
成了段小楼和程蝶衣的师兄弟,开始真正意义上成为了名角儿,一曲《霸王别姬》,是他们的巅峰,也是他们的灵魂救赎。
只是小楼终究只是小楼,他成不了霸王,也不会是霸王,他是属于那个年代更贴近普通人的姿态,唱戏于他,热爱过后,也不过只是一份谋生的手段,尔后淡然,亦可斗蛐蛐典当戏服,亦可街头吆喝买西瓜。
而蝶衣呢?他太痴,太醉,也太疯狂,戏曲如他,是高于一切的艺术向往,他想和师哥唱一辈子的戏,甚至因此对于师哥的那份依赖,也早在不知不觉中超越了友情,超越了亲情。
可一人独相思,总归逃不过悲剧一场。
《霸王别姬》“那个戏疯子,戏傻子,戏痴子”袁四爷的出现,其实能称得上是蝶衣前行路上的一道光,在戏曲本身,或许也只有四爷是真正曾走进他内心的人。
“霸王与虞姬,举手投足,丝丝入扣,方能人戏相融。
有道 ‘演员不动心,观众不动情 ’。
像段小楼,心有旁骛,你俩的戏嘛,倒像姬别霸王,不像霸王别姬呐!”
一语道尽真伪,他是真虞姬,却只是遇见了一个假霸王。
可能因为留有私心,所以对于四爷和蝶衣之间的感情,始终让我不愿意把一切描述的不堪。
他们之间,除去那份不伦,欣赏或许远大于情意,若蝶衣真是女儿身,我想四爷对他亦不会有任何改变,他是透过躯壳看到了隐藏在他内心深处的灵魂,他是真正懂他的人。
如虞姬再世一般,想要化为己有,也不过是想要细心珍藏。
《霸王别姬》“那个戏疯子,戏傻子,戏痴子”而在给日本人唱堂会的时候,或是给国民军,共产党唱演出的时候,特别体现出蝶衣最高级的地方。
艺术是直观的表达,它不分国界,也不会区分听戏的人。
只要是人前表演,蝶衣就全情投入,心无旁骛。不管看的是谁,唱的是什么。他是个戏痴,他在 “游园”,他还没有 “惊梦”。
即使后来以汉奸名义被抓捕的时候,相较于其他人,蝶衣倒更显得临危不乱,他始终有对于对错十分执拗的倔气。
“没有人逼我,我是自愿的。
我爱唱戏,谁懂戏,我给谁唱。
青木大佐是个懂戏的!艺嘛,不分国界,戏那么美,说不定他们能把它传到日本去。”
他对于戏,对于艺术,是远超过那个年代很多人的觉悟。
他本心无旁骛,而菊仙的出现,却加速打破了关于小楼和蝶衣之间的平衡,那一夜是他们的大婚,男欢女爱嘛,总归不过稀松平常,不过是他的心碎了,也只有他一个人碎了。
进入四爷的府邸,或有赌气的成分,这一天天的摸爬滚打,怎不会知晓一切背后所要面对的曲折,只是他大抵无所谓了,在另一个人脸上的化妆描眉,在树影下和另一个人的一曲霸王别姬,是他的绝望,也是他唯一能体现出的不甘。
带回的那把剑,送给的那个人,是他对师兄的成全,也是他最后对自己的妥协。
《霸王别姬》“那个戏疯子,戏傻子,戏痴子”小楼的日子开始平淡如水,在柴米油盐的算计中体味人间百态,蝶衣依旧只是唱戏,也许也只有台上的他,才是真正的他。
他就是爱唱戏,他爱他的戏,有不足为外人道的深沉感觉。
只有在台上,才找到寄托。
他的感情,都在台上掏空了。
日军侵城的时候,一下子人心惶惶,小楼是个硬气汉,不愿意给鬼子消遣,轻易被激怒的“长官”,是被抓进了大牢,和稍显得有些愚蠢行为的“莽汉”。
蝶衣救他,义不容辞,但菊仙的请求,突然让他看到了一份他可以拿捏的把柄,他要她离开他,他想要师兄再属于他一个人。
说实话,电影对于菊仙的刻画是比小说更让我喜欢的,相对于小楼,菊仙和蝶衣更像是同一类人,喜欢的纯粹,也爱的坦荡。
身逢乱世如何,进了窑子又如何,看上一个人,认准一个人,亦可自己给自己赎身,亦可光着脚丫子来到他面前,告诉他,“娶我吧,我没退路了。”
她是个十分有气魄的姑娘,也是属于那个年代不可多得的“聪明人”。
《霸王别姬》“那个戏疯子,戏傻子,戏痴子”后来在文革时期,在他们彼此歇斯底里的批判中,那把浓缩太多情感表述的宝剑被毫不怜惜的丢进火坑,是她抢了出来。
她其实也是懂蝶衣的,他们都爱着同一个男人,只是那个男人或多或少都有些配不上他们的爱。
他们站在了更高的一个层面,而小楼终究不过是个普通人而已,喜欢是真的,爱也是真的,但他始终不会爱别人超过爱自己。
文革的批判可以假装说是他们对彼此的成全。
可不论对于菊仙,还是对于蝶衣而言,这种背叛的打击始终是致命的,不仅仅在于小楼加给他们的“失望感”,也在于对于完美感情的期待与束缚中,注定只会让他们走向毁灭的结局。
一辈子的仰望,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期许,也许铸就了他们的爱而不得,也成全了他们的命运归宿。
《霸王别姬》“那个戏疯子,戏傻子,戏痴子”关于蝶衣和小楼之间,电影其实表现的很隐忍,但在小说里,那场风波过后的他们是有过一次重逢的。
已经年过六旬的彼此,受过的委屈终于被平反,蝶衣依然唱戏,上不了台了,就成了幕后的艺术指导,而小楼逃到香港,成了市井小侩中最普通的一份子,在他们的稀松平常的对话后,有一段蝶衣的心理独白:
他是知道的!他知道他知道他知道!这一个阴险毒辣的人,在这关头,抬抬手就过去了的关头,他把心一横,让一切都揭露了。
师兄对他说“我——我和她的事,都过去了。请你——不要怪我!”
一切宣之于口的情感,却让人们并不愿意去面对这样的真相。
蝶衣接受组织的安排有了一个爱人,他们相逢似乎一笑泯恩仇,他知晓的喜欢,在时间的长河中突然变得不足挂齿,好像过去了,就真的过去了。
可以再唱一出霸王别姬,可以回归到彼此的平淡里,在不知不觉中了然过完这一生。
只是这太残忍了,真的太残忍了。
《霸王别姬》“那个戏疯子,戏傻子,戏痴子”也许我更愿意去接受电影的结局,在最后那一束光里,在唱到:
“汉兵已略地,
四面楚歌声,
君王意气尽,
贱妾何聊生?”
就用手中宝剑,把心一横,咬牙,直向脖子抹去。
血滴……
比起在绝望与挣扎中苟且一生,到不如给他一个解脱吧。
太心疼,蝶衣的一生过的太过艰难,他在情爱里迷失过,在大烟里沉沦过,也在一次又一次背叛中痛彻心扉过。
只是这一辈子,他其实就想要当虞姬,唱一辈子戏,和他的霸王,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能算 “一辈子”。
若这一辈子,他就是虞姬多好,可惜他没有等到他的霸王,可惜他也是程蝶衣,一个不疯魔不成活的戏子一生。
那个戏疯子啊,戏傻子,戏痴子……
真不值得,真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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