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知道性欲是正常的、健康的,而爱情则是一种病。”——毛姆
来自男性视角的强势总结。
我一度就相信了,今天看完茨威格的小说重新整理了内心秩序。
老实说,有被茨先生安慰到。
几百几千年了,往后在人类不被灭绝的岁月里,爱情,始终会存在!没有人会喜欢病,但人会中意爱情,所以,爱情不是病。这是个逻辑。特别简单特别硬。不服的放学后操场见,带好砍刀。爱情可以是一道题,可以是哥德巴赫猜想,有的人没必要去做,没兴趣去做,有的人,只是解不了。精于计算的人,这道题对ta来说,无解。
《来信》里面女人把爱情当作信仰,信仰是什么,就是“刀山火海也要去,无论如何也要去”。
女人苦吗?苦,走向信仰的路从来都是刀尖铺就的,但是不幸吗?未必。
那些真正不幸的女人们,她们遇到的是爱情吗?包法利夫人,安娜,人们喜欢说,女人要觉醒要成长,不要高估男人对你的爱。这里面的男人没有爱,精虫上脑不叫爱。女人们遇到的,也只是情欲,而已。
被评为本世纪最伟大的爱情,霍乱时期的爱情,男主终其一生,熬到心爱的女人的老头离世,终是娶了她,女人褪去衣衫,袒露出自己松弛的皮肤,按照前面的结论,两人便是完成了本世纪最伟大的一次性爱。大家说,哎呀,又相信爱情了。电影看过,不如再去看看书。
女人自始至终都很清醒,爱情是她的信仰,得到这个男人不是,她爱他,但不是要占有他,她不是不想要他,但是,她想要的,不是为了满足自己而改变他,她就是爱他这个样子,“热情又健忘,一往情深却又用情不专”。因为她知道这就是他。他认不出她她会心碎,但是,她竟然没有愤怒,没有要求,没有解释,妈呀我都快被她逼疯了,就是这么柔情似水,你说这该怎么办,她爱啊!
女人又很强大,她可以为了自己的爱情去地狱般的地方独自生产,当然,书里说的是为了他,为了爱他。但是这里面的爱,似乎已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她自己。她清楚,她也明白。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件事就是她想做的。佛家讲破执,破了执就是空,空一定比爱好吗?
为啥和尚青灯古卷独自修行不是有病,爱一个人就是病?你说她太苦了,不值,那你下了班一个人待在车上不想回家苦不苦,数九寒天清扫古寺台阶苦不苦,她最终没能等到他认出她,就跟和尚悟不了道死了烧不出舍利子一个道理。霍乱修成了,她没有,差点运气。
而且,谁规定的子孙满堂衣食无忧就是人生最圆满的样子?
人要走的,从来都是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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